内工信投规字〔2026〕551号
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深入落实制造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提质增效工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快推进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自治区拟研究出台2027年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政策。为全面摸清区内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总体情况,现开展2027年专项资金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方向项目储备入库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政策内容
拟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不针对特定经营者,且在2027年底前完成建设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设备及软件投入额的20%,给予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财政补贴。
二、征集条件
(一)已完成立项(核准或备案),立项属性为技术改造;
(二)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以上,购置发票开具日期须在备案日期之后;
(三)项目环评、土地、能评、安评等手续完备(无需办理应备注说明);
(四)入库项目原则上在2027年6月底前建成,且进入试生产或投产状态;预计在2027年底建成项目应明确具体建成时间,确保年内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进入试生产状态。
(五)入库项目未获得国家、自治区其他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不得重复申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摸排报送。本次征集形成的项目储备库,将作为2027年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重要参考依据。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全面梳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做到应报尽报,不漏报、不错报,夯实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基础。
(二)压实审核责任,确保真实合规。各地工信部门要严格履行初审把关责任,逐项核实项目备案核准手续、技改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实施时序等关键要素。确保项目建设内容实、投资计划实、实施进度实,杜绝虚假项目入库。
(三)规范填报材料,按时完成报送。请各盟市对照附件,指导申报企业规范填报,填报截至2026年11月16日。
附件:2027年技术改造方向入库项目汇总表
2026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