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节函〔2026〕3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加快构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碳排放双控工作体系实施方案(2026—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6年9月30日

附件下载:《加快构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碳排放双控工作体系实施方案(2026—20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