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公安厅 农牧厅 商务厅 邮政管理局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关于印发《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提质增效实施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各盟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农牧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
现将《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提质增效实施方案(2026-2028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提质增效实施方案(2026-2028年)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2026年8月21日
附件
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提质增效实施方案
(2026-2028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邮政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提质增效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交运发〔2026〕73号),深入推进农村客运、货运物流、邮政快递(以下简称农村客货邮)深度融合、提质增效,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实施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提质增效行动,推动基础设施、运营主体、运力资源、信息数据、运营服务深度融合,加快构建“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功能复合、便利高效”的农村运输服务新模式。
到2028年底,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覆盖全部涉农县级行政区、覆盖40%的建制村;开通客货邮合作线路450条以上;县级、乡级、村级综合服务站点数量分别达到20个、110个和4400个以上。建制村通客车率保持100%,其中农村公交覆盖率达35%,其余建制村通过班线客运、预约响应等方式实现通客车目标;其中以客货邮融合实现邮件快件“旗县到村至少每日送一次”服务(以下简称客货邮“一日达”服务)的建制村覆盖率达到16%。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规划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模式
1.依托工作基础,合理确定发展时序。对照客货邮融合发展目标,以旗县为单位,因地制宜选择推进路径。保障18个“全域公交”和快递进村已经100%覆盖的单位(详见附件2)稳定运行。推进土默特右旗、固阳县、巴林左旗等19个单位以及海拉尔区、牙克石市等12个单位(详见附件3),到2026年、2027年、2028年底,客货邮服务覆盖建制村达到50%、80%和100%,其中客货邮“一日达”占比达到20%、30%和40%,鼓励以“全域公交”模式推进客货邮融合全覆盖。其他旗县可结合生活生产需求,采取先打通县乡通道、再向村级节点延伸的梯次推进模式,也可按乡镇分块推进,到2028年底,客货邮服务覆盖建制村比例达到20%。
2.因地制宜,科学确定发展模式。在全面摸底排查全区场站、线路、车辆资源和“快递进村”现状的基础上科学确定发展模式,明确县到乡、乡到村、县乡直达的融合模式,确定农村客运车辆、通村公交车辆代运等运输方式,并合理划定站点改造提升范围
3.培育具备本地资源整合能力的经营主体。积极培育客货邮融合发展牵头主体,引导农村客货邮参与单位开展市场化合作,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职责、权利和义务,合理设置投入与利益分配、违约责任及服务投诉处理等机制,支持国有企业和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培育标识性强、易于推广的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服务品牌。
4.注重工作衔接,确保平稳过渡。对因客货邮融合推进,邮件快件寄递量大幅增加,已形成一定规模的农村客运车辆代运线路,向货运班车模式过渡的;汽车客运站场地不足新建快递分拣中心的,应妥善做好运营衔接和资金清算,确保融合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综合服务节点。
5.打造集中共配型县级客货邮综合服务中心。利用旗县级汽车客运站、快递分拨中心等现有场站设施进行改造提升。鼓励县级汽车客运站开展综合开发,优先提供给租赁即将到期、面积不足或亟需迁址的县级邮政邮件处理中心使用。在2026年、2027年、2028年底,全区建成数量分别达到11、15、20个以上。
6.打造兼具中转和末端服务的乡镇客货邮综合服务站。依托乡镇汽车客运站、城乡公交首末站、乡镇邮政支局所等现有设施,整合设立融合服务站,并按要求备案入网管理。到2026年、2027年、2028年底,全区建成数量分别达到90个、100个、110个以上。
7.打造“一站式”村级客货邮综合服务点。依托村级党群服务中心、便民超市等现有场所,整合农村邮政、快递、供销、电商等资源或既有服务设施,设置能够接收3个以上品牌快件的“一站式”客货邮综合服务点。到2026年、2027年、2028年底,全区建成数量分别达到3000个、3500个、4400个以上。
(三)大力推广高效适配装备。
8.普及推广农村客货邮适配车型。鼓励老旧农村客运车辆更新为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适配车型。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增配新能源配送车辆和冷链运输车辆,提升运输时效保障能力。
9.推广自动化标准化绿色化设备。鼓励县级客货邮综合服务中心结合邮件快件日均处理量,配备自动化分拣、快速装卸等设备。推广应用标准化物流周转袋(箱)、托盘等,建立循环利用、绿色环保的装备体系。
(四)实施数智化转型赋能。
10.加强农村客货邮信息化建设。依托内蒙古农村道路客运平台,通过升级改造或功能拓展,2026年9月底前,全面接入县乡村客货邮综合服务站点、农村客运运力、货运班车运力、邮件快件运量等数据,打通邮政、快递等企业平台。通过开展常态化监测分析,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为改进提升服务质量、精准测算资金补贴、调整完善支持政策提供支撑。
11.完善信息应用与便民服务。鼓励客货邮经营者拓展系统功能,为群众提供出行购票、寄递下单、物流跟踪、投诉反馈等一站式服务。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探索建设无人值守站点,推广无人交接箱等智能交接设施,提升邮件快件交接效率。
(五)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
12.严格落实运营安全管理制度。指导企业落实《道路客运车辆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客运班车行李舱载货运输规范》等规定。指导农村客货邮经营者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培训和实操演练,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
13.农村客运车辆动态监控。将四类班线农村客车全面纳入强化动态监控,2026年9月底前,全面落实安全码赋码和分类分级管理要求,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集中约谈违法违规报警多发的企业负责人,必要时实施提级管控。对非客货邮适配车型的农村客运车辆开展客货邮业务的,规范使用行李舱和车内物品存放区代运邮件快件。
(六)拓宽服务渠道助力产业发展。
14.拓展“客货邮+电子商务”。深入实施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引导农村客货邮经营者统筹用好各类支持政策,探索在县乡村三级客货邮综合服务站点开展直播带货、农产品线下线上展销等活动,促进农村客货邮服务与电商服务深度融合,扩大下乡工业品和进城农产品消费,激发农村地区消费潜力,提升农村群众生活品质。
15.拓展“客货邮+特色农业”。引导农村客货邮经营者加强与基层供销合作社、农产品产地市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合作,搭建“产地采摘+商品化处理+冷链运输+线上线下销售”产业链条,利用农村客货邮综合服务站点和运力资源,为当地特色农产品、乡村民宿伴手礼等提供产、销、存、配一体化服务,助力农村群众增收致富。鼓励开通符合地方特色的产业专线、季节专线等客货邮特色线路,满足定制运输服务需求。
16.拓展“客货邮+生活服务”。引导农村客货邮经营者在乡镇、村级客货邮综合服务站点,因地制宜依法依规增设证件办理、询医送药、社保登记、水电缴费、金融储蓄等便民服务,推动农村群众足不出村实现各类生活服务快速办理。
(七)建立完善保障措施
17.建立完善部门协调机制。自治区层面由交通运输厅会同邮政管理局、公安厅、农牧厅、商务厅等部门建立常态化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跨部门重点问题。各盟市参照建立相应机制,确保上下联动、协同推进。2026年8月底前、2027年3月底前,各盟市组织完成32个旗县、49个旗县完成发展模式的确定工作。
18.健全运营服务管理制度。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牵头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农村客运服务规范》,规范农村客运范畴,建立健全农村客运、农村客货邮运营服务管理标准,明确安全责任划分及各方权利义务。邮政部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邮政兜底快递进村服务规范》执行相关服务要求。
19.多业态创新提供政策保障。各级部门统筹场站用地保障、场地改造、车辆购置、运营补贴及涉农资金等方面,为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提供资金与要素保障。指导农村客货邮经营者适应拓展电子商务、特色农业、生活服务等多元化业务需求,依法及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或扩展手续;同步畅通企业资质及从业人员资格的扩展与变更渠道,为客货邮融合发展与。
20.强化示范创建与跟踪评估。结合交通强国试点、全国“四好农村路”与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快递进村”邮政兜底试点等工作,以及党委和政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充分运用信息化系统,对各地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提质增效行动进行跟踪指导,总结典型案例全面推广。
附件:1.涉农县级行政区名单
2.全域公交和快递进村全覆盖的县级行政区
3.鼓励整体推进的县级行政区
附件1
涉农县级行政区名单
全区共103个旗县(市、区),其中扎赉诺尔区、满洲里市、根河市、二连浩特市、镶黄旗、正镶白旗、白云鄂博矿区、康巴什区等8个旗县(市、区)因不包含传统农村客运班车、公交模式运营的农村客运班车、实行预约响应或区域经营的农村客车、延伸到农村地区的城市公交车辆、农村公共汽电车等,为非涉农行政区,不计入本次实施范围;另增加乌拉盖管理区。调整后,纳入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提质增效行动范围的涉农旗县(市、区)共计96个。
附件2
全域公交和快递进村全覆盖的县级行政区
|
序号 |
盟市 |
旗县 |
乡镇、街道数量(个) |
建制村数量(个) |
|
1 |
呼和浩特 |
新城区 |
2 |
24 |
|
2 |
呼和浩特 |
回民区 |
1 |
5 |
|
3 |
呼和浩特 |
玉泉区 |
6 |
50 |
|
4 |
呼和浩特 |
赛罕区 |
6 |
101 |
|
5 |
呼和浩特 |
和林格尔县* |
8 |
150 |
|
6 |
包头 |
昆都仑区 |
3 |
24 |
|
7 |
包头 |
青山区 |
2 |
21 |
|
8 |
包头 |
东河区 |
2 |
39 |
|
9 |
包头 |
石拐区 |
4 |
17 |
|
10 |
包头 |
九原区 |
8 |
63 |
|
11 |
通辽 |
霍林郭勒 |
1 |
5 |
|
12 |
赤峰 |
红山区 |
6 |
27 |
|
13 |
赤峰 |
巴林右旗 |
9 |
161 |
|
14 |
乌兰察布 |
察哈尔右翼后旗 |
8 |
74 |
|
15 |
鄂尔多斯 |
达拉特旗 |
9 |
119 |
|
16 |
巴彦淖尔 |
五原县* |
9 |
117 |
|
17 |
乌海 |
海勃湾区 |
1 |
5 |
|
18 |
乌海 |
乌达区 |
1 |
1 |
注:
1.实现全域公交和快递进村全覆盖(每周至少5次及以上)的视为客货邮服务覆盖。
2.*为原全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全国、自治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或全国“快递进村”邮政兜底试点单位。
附件3
鼓励整体推进的县级行政区
|
序号 |
盟市 |
旗县 |
乡镇、街道数量(个) |
建制村数量(个) |
|
1 |
包头 |
土默特右旗* |
8 |
201 |
|
2 |
包头 |
固阳县* |
6 |
73 |
|
3 |
呼伦贝尔 |
额尔古纳市* |
9 |
5 |
|
4 |
兴安盟 |
乌兰浩特市* |
5 |
61 |
|
5 |
赤峰 |
巴林左旗* |
11 |
166 |
|
6 |
赤峰 |
林西县* |
9 |
104 |
|
7 |
赤峰 |
克什克腾旗* |
13 |
124 |
|
8 |
锡林郭勒 |
多伦县* |
5 |
65 |
|
9 |
锡林郭勒 |
乌拉盖管理区* |
1 |
9 |
|
10 |
乌兰察布 |
察哈尔右翼前旗* |
9 |
111 |
|
11 |
乌兰察布 |
化德县* |
6 |
86 |
|
12 |
乌兰察布 |
商都县* |
10 |
212 |
|
13 |
鄂尔多斯 |
准格尔旗* |
14 |
159 |
|
14 |
鄂尔多斯 |
鄂托克旗* |
6 |
75 |
|
15 |
鄂尔多斯 |
乌审旗* |
6 |
61 |
|
16 |
鄂尔多斯 |
伊金霍洛旗* |
7 |
138 |
|
17 |
巴彦淖尔 |
临河区* |
9 |
151 |
|
18 |
巴彦淖尔 |
乌拉特中旗* |
10 |
87 |
|
19 |
巴彦淖尔 |
乌拉特后旗* |
6 |
50 |
|
20 |
呼伦贝尔 |
海拉尔区 |
3 |
17 |
|
21 |
呼伦贝尔 |
牙克石市 |
10 |
14 |
|
22 |
呼伦贝尔 |
扎兰屯市 |
16 |
130 |
|
23 |
兴安盟 |
阿尔山市 |
4 |
3 |
|
24 |
通辽 |
扎鲁特旗 |
15 |
206 |
|
25 |
赤峰 |
元宝山区 |
7 |
66 |
|
26 |
赤峰 |
松山区 |
14 |
244 |
|
27 |
锡林郭勒 |
锡林浩特市 |
4 |
22 |
|
28 |
乌兰察布 |
集宁区 |
2 |
25 |
|
29 |
乌兰察布 |
丰镇市 |
9 |
59 |
|
30 |
鄂尔多斯市 |
东胜区 |
5 |
27 |
|
31 |
乌海 |
海南区 |
4 |
8 |
注:
1.2026年、2027年、2028年底,客货邮服务覆盖建制村比例分别达到50%、80%和100%,其中客货邮“一日达”服务覆盖建制村比例分别达到20%、30%和40%。
2.*为原全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全国、自治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或全国“快递进村”邮政兜底试点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