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25年规章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2025年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立法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立法工作,及时解决立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注重提高立法的针对性、精准度、实效性。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立法工作中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委、市人民政府请示报告。

二、进一步规范立法程序。起草、审查部门要认真履行调研、起草、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集体审议等立法程序,按照规定做好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风险评估、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等相关前置审核工作。要注重听取各方面意见,涉及其它部门职责的要充分协商。要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贯彻到立法各环节。要加强与市司法局的沟通,按时按要求报送、修改送审稿或调研报告。

三、进一步强化统筹指导。市司法局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审核把关,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开展审查、协调、修改工作,及时提请市人民政府按照立法程序审定,确保立法工作计划高质量落实。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25年规章立法

工作计划

审议项目(2项)

序号

立法项目名称

起草单位

市政府常务会议

审议时间

1

鄂尔多斯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

2

鄂尔多斯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

市公安局

2025年10月

预备审议项目(4项)

序号

立法项目名称

起草单位

市政府常务会议

审议时间

1

鄂尔多斯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管理办法

市应急管理局

适时

2

鄂尔多斯市工贸企业监督管理办法

市应急管理局

适时

3

鄂尔多斯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

市应急管理局

适时

4

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管理办法

市应急管理局

适时

调研项目(1项)

序号

立法项目名称

牵头单位

完成时间

1

鄂尔多斯市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1月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25年规章立法工作

计划审议项目制定时间表

一、《鄂尔多斯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制定时间表

完成时间

进度任务

责任单位

4月5日至10日

起草团队研阅材料、整理编录法律法规文件汇编

市交通

运输局

4月10日至20日

开展市内调研,收集问题、做法和经验,形成调研报告

4月20至25日

梳理调研成果,研究确定草案框架

形成初稿

5月1日前

在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介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时间不少于30日),同步征求各旗区人民政府及市直部门意见

5月3日至10日

赴市外调研

市交通

运输局

5月12日至18日

根据调研收集的意见建议修改草案,形成第2稿

召集相关范围的座谈会或发函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也可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

5月19日至25日

根据收集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草案,形成第3稿,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司法局审查

5月26日至30日

将《办法(草案送审稿)》发送专家研究,形成专家论证意见

市司法局

6月5日至30日

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7月12日前

根据专家论证会意见修改完善,形成上会材料

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

7月18日前

市司法局党组会议或局务会议研究后,提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

7月30日前

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鄂尔多斯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制定时间表

完成时间

进度任务

责任单位

5月5日至10日

起草团队研阅材料、整理编录法律法规文件汇编

市公安局

5月10日至20日

开展市内调研,收集问题、做法和经验,形成调研报告

5月20至25日

梳理调研成果,研究确定草案框架

形成初稿

6月1日前

在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介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时间不少于30日),同步征求各旗区人民政府及市直部门意见

6月3日至12日

赴市外调研

市公安局

6月12日至18日

根据调研收集的意见建议修改草案,形成第2稿

召集相关范围的座谈会或发函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也可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

6月19日至25日

根据收集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草案,形成第3稿,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司法局审查

6月26日至30日

将《办法(草案送审稿)》发送专家研究,形成专家论证意见

市公安局

7月5日至30日

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8月12日前

根据专家论证会意见修改完善,形成上会材料

市司法局、市公安局

8月18日前

市司法局党组会议或局务会议研究后,提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

8月30日前

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