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申报2025年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内科资字〔2025〕21号),现将2025年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科技合作)项目拟立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18日至6月24日。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我厅反映,书面意见应列举异议理由及相关事实证据,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不受理匿名材料。

我厅郑重声明:自治区科技厅工作人员从未向项目申报、承担单位布置与正常管理工作无关的任何工作,从未要求项目申报、承担单位提供与正常管理工作无关的任何服务,如推销各种产品、书籍,甚至以各种理由索要钱款等。请各地科技部门增强防范意识,严防上当受骗,并及时提醒相关工作人员和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遇到有关情况请及时与我厅联系核实,情节严重者请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予以追查。

受理处室及联系电话:

外国专家局(科技合作处)  0471-6328616

监督评估与科研诚信处      0471-6328622

机关纪委 0471-6328717

附件:2025年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科技合作)拟立项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6月17日    

附件:
附件 2025年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科技合作)拟立项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