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根据《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190号)、《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5〕35号)、《财政部关于预拨2025年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并清算2024年资金的通知》(财建〔2025〕141号)有关要求,现下达2025年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预算7628万元,全部用于支持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述资金支付方式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有关制度执行,列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1节能环保支出”,项目名称为“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代码为“10000014Z145110010021”。

二、请你局根据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情况,统筹使用非常规天然气补贴资金,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相关企业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的日常管理,及时掌握有关企业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动态,确保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数据真实准确和补贴资金安全有效。

三、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你局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按照规定及时报送绩效自评报告,并确保如期实现年度绩效目标。

附件:1.2025年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明细表.doc

      2.2025年度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doc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