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府发〔2026〕37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鄂尔多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市人民政府2026年第2次常务会议和市委五届第214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8日

鄂尔多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十五五”时期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也是鄂尔多斯转型发展的攻坚期、实现碳达峰的收官期、闯新路进前列的关键期、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发力期。科学制定和实施《鄂尔多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具有重要意义。本纲要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根据《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十五五”时期鄂尔多斯市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改革举措,是全市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市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第一章 推动全面建设现代化鄂尔多斯开局良好,接续奋斗为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第一节 发展成就

“十四五”时期,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市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团结带领下,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全力落实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任务,扎实推进“三个四”工作任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重大成就,现代化鄂尔多斯建设迈出新的坚实步伐。

五大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在鄂尔多斯取得重大成效。生态安全屏障方面,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全面加强,黄河“几字弯”攻坚战纵深推进,库布其沙漠、毛乌素沙地治理率分别提升至50%和85%,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26%,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北疆安全屏障方面,安全生产“四个体系”全面重构,获评首批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荣获平安中国建设最高奖“长安杯”。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方面,完成全国1/5的煤炭保供任务,天然气产量突破310亿立方米,新能源总装机突破3000万千瓦、较2020年增长近9倍。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方面,粮食生产实现“二十二”连丰,粮绒牛羊奶全产业链产值超600亿元。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方面,外贸进出口总额较“十三五”时期增长2倍,实际利用外资近3年均居全区首位。

模范自治区建设任务得到全方位落实。始终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工作的主线和各项工作的主线,进规划、进文件、进项目、进一线,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教育阵地94个、平台1500个。深入实施“石榴籽+”、共建精神家园等重点工程,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68个,蝉联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三个离不开”“四个与共”理念和“五个认同”思想入脑入行。

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就。地区生产总值跨越三个千亿级台阶,在全国百强城市排名中提升至第47位;现代煤化工集群入选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风光氢储车”五大产业聚链成群,非煤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1%,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增加值累计增长31.9%,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户数增长近3倍,产业发展的“含绿量”“含新量”“含金量”明显提高,获评全国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优秀城市。

改革攻坚和创新发展实现新突破。重点领域改革不断深化,优化营商环境方案迭代升级至6.0版,连续5年在全区营商环境评估中排名第一,位列全国城市信用监测综合排名第23名。获批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院士引进、高水平研发机构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国际顶级刊物论文发表全面突破,科创平台、科技企业、创新成果实现三个翻倍增长,连续两年跻身全国城市创新能力百强,入选“最佳人才生态发展城市”全国前50强。

社会事业和民生福祉再上新台阶。坚守念民所需、行民所盼理念,财政支出近七成用于民生保障,“四个保障”“四个就近”“四个提升”有形有感、惠民暖心,建成国家级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县5个,县域医共体实现全覆盖,城乡低保、社保、医保等标准逐年提高,顺利完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任务,“暖城”城市品牌全面打响,入选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

“十四五”规划顺利收官,各项事业取得长足进步,这些重大成就的取得,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

第二节 面临形势

“十五五”时期,全市发展面临的形势复杂多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调整重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突破,全国统一大市场重塑发展格局。全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存在,受经济周期性与结构性因素共同影响,科技创新、新动能培育仍需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隐患需要持续防范化解,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同时也要看到,《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国发〔2023〕16号)及各部委对内蒙古的支持等政策红利持续释放,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叠加效应不断显现,为全市加快发展提供了良好政策环境。我市拥有得天独厚的资源禀赋、稳固厚实的产业基础、日益强劲的创新动能、蓬勃发展的经营主体,为应对风险挑战、拓展发展空间、塑造发展新优势提供了坚实支撑。

第三节 指导思想

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以“三个四”工作任务为抓手,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各族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在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中展现新作为,呵护好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为自治区“两个稳居”“两个继续走在前列”作出更大贡献,确保同全国、全区一道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上取得决定性进展。

第四节 必须遵循的原则和要求

“十五五”时期,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循“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六大原则,领会落实“五个必须”,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强化系统思维,保持比学赶超、勇争一流的奋进姿态,巩固拓展优势、破除瓶颈制约、补强短板弱项,在更好服务全国大局、全区发展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第五节 主要目标

——建设守望相助的模范暖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更加健全,落实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任务取得丰硕成果,蝉联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发展,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更加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深入人心,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取得更大成就,紧跟习近平总书记奋进新征程成为鄂尔多斯大地的最强音。

——建设产强业新的实力暖城。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全要素生产率稳步提升,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全力开辟增长“第二曲线”,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实现重大调整,能源产业、现代煤化工产业、新能源产业和羊绒产业规模效应和引领作用持续增强,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取得重大突破,工业经济迈向升级版。经济大市挑大梁作用充分彰显,对标先进、追赶超越行动取得更大成效,千亿产业集群加速崛起,千亿实力旗区竞相涌现,千亿产值园区梯次建成,千亿有效投资持续累进,经济总量在全国百强城市排名中进位攀升,经济实力保持在中西部城市第一方阵,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保持全国领先。

——建设动能澎湃的活力暖城。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一流创新生态全域构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动力由资源驱动向资源、创新、场景协同驱动转变。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谋划部署的改革任务如期完成,与全国统一大市场融合更加紧密,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实现新跃升,落实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任务取得突破性进展。

——建设和谐共生的美丽暖城。打赢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在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上走在前列,向全球更好展示防沙治沙鄂尔多斯经验、中国方案。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更加鲜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生态文明建设达到新高度,形成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协同共进格局,树立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的全国市域典范。

——建设文明和美的宜居暖城。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提质增效。推动农村牧区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实质性进展,形成田园乡村与现代城镇各具特色、交相辉映的城乡发展新形态,城乡融合发展取得新突破。文化建设再谱新篇,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人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同步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践行,蝉联全国文明城市,形成范围更广、水平更高的全域文明城市新格局,一流城市形象充分彰显。

——建设共富共享的幸福暖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幼有优育、学有善教、住有宜居、病有良医、劳有厚得、老有颐养。居民消费率持续提高。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低收入群体增收能力明显增强,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在中西部城市第一方阵。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平安鄂尔多斯、法治鄂尔多斯建设达到更高水平。

在此基础上再奋斗五年,到二〇三五年全市综合经济实力大幅跃升,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居民收入迈上更高台阶,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好,实现闯新路、进前列目标,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中等收入群体占主体的橄榄型分配格局,同全国、全区一道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专栏1 “十五五”时期鄂尔多斯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指标

2025年

2030年

年均/

累计

属性

经济发展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

5.1

-

4.5左右

预期性

2.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

1.7*

-

高于GDP增长

预期性

3.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81.1

≥83

-

预期性

创新驱动

4.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

22.1*

-

7左右

预期性

5.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2.92

4.5

-

预期性

6.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1.95*

2.5

-

预期性

民生福祉

7.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2.69

-

10〕

预期性

8.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4.5

-

GDP增长同步

预期性

9.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1.87

12.09

-

约束性

10.每千人口拥有医护人员数

执业医师数(人)

4.3

4.5

-

预期性

注册护士数(人)

4.47

4.5

-

预期性

11.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71.67

75

-

预期性

12.三岁以下婴幼儿入托率提高(百分点)

-

-

5.5〕

预期性

13.人均预期寿命(岁)

79

80

-

预期性

绿色低碳

1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

达到自治区要求

约束性

15.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

-

-

达到自治区要求

约束性

16.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微克/立方米)

18

达到自治区要求

-

约束性

17.优良水体比例(%)

-

达到自治区要求

-

约束性

18.森林覆盖率(%)

19.14*

19.39

-

约束性

安全保障

19.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万吨)

232.05

-

达到自治区要求

约束性

20.能源综合生产能力(亿吨标准煤)

6.3

7.2

-

约束性

注:①〔〕内为5年累计数。②*为2024年数据。③2025年数据中“-”为待正式发布的数据。

第二章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呵护模范自治区

崇高荣誉上立新功

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主线要求具体深入地贯彻落实到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中,有形有感有效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鄂尔多斯常开长盛。

第一节 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全市各项工作的主线,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努力为自治区“在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上继续走在前列”多作贡献。以“三地一城”为目标,以“六融计划·暖城行动”为路径,构建形成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工作新格局。制定和完善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配套政策制度与工作机制,将主线要求深度融入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生态保护、公共服务等具体政策中。健全重大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贯彻主线要求、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三个意义”的审核评估机制,并将其核心指标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

夯实理论研究宣教基础。实施“研究工程”,构建“基地+部门+院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联盟,深入挖掘革命、建设、改革时期以及新时代以来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的生动实践和鲜活案例,出版一批主题书籍,创作一批文艺作品、宣介产品,推出一批研究成果。实施“宣教工程”,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和社会宣传教育体系,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入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打响“声声入耳·籽籽同心”宣教品牌。扎实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元素融入城市建筑、公共文化设施和文化旅游等活动。深入挖掘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引导全市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着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专栏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与宣教行动

主流媒体宣教行动。深化与中央、自治区级主流媒体和官方机构的协同联动,发挥市级主流媒体的导向作用,精心策划开展系列主题活动,构建起全方位覆盖、多层次渗透、宽领域辐射的立体宣教格局。

新媒体宣传行动。高效运用新媒体平台,深挖各民族共享文化资源和民族团结进步典型案例,精心策划创作一批兼具思想深度、文化厚度和传播热度的微视频、音乐短剧、民族舞蹈等作品,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

研究成果推广行动。加强“南京知青在草原”等课题研究,系统推进《鄂尔多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鄂尔多斯交融佳话》等理论研究重要成果的转化应用与宣传推广。

第二节 促进各民族深度交往交流交融

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施“创建工程”,巩固拓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培育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旗区、乡镇,建立健全储备推荐申报机制,强化动态监测与跟踪培育。鼓励基层创新,通过选树示范点、组织现场观摩、开展案例研讨等方式,构建点面结合、整体推进的示范创建工作新格局。落实好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健全涉民族因素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导控一体化机制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面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完善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重大风险体制机制。

创建互嵌式社区。深入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推进居住、就学、就医等全方位嵌入路径。注重混合居住布局,建设多民族和谐共居的社区环境。加强社区服务中心(站)窗口服务能力建设,提供公平的政策、法律、语言等便民服务。充分利用公园、广场等公共空间,规划建设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阵地,持续办好那达慕等特色活动。常态化开展社区文化交流活动,打造“邻里会客厅”“文化共享站”等微平台,营造各民族群众相互了解、尊重、包容、欣赏、学习、帮助的社会氛围。

融合搭建多样化平台。实施“共融工程”,开展“六融计划·暖城行动”,在各领域、各环节营造共融条件,有序推动各族群众跨区域流动融居,健全在资源开发、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等方面各民族共享机制,促进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推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深入开展苏木乡镇、学校、企业间的结对共建,系统性推进各族青少年交流活动。创新运用数字技术,开拓线上联谊、文化交流的云上渠道,构建线上线下融合交流体系,推动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紧紧团结在一起。

专栏3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行动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和示范单位培育行动。加大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和示范单位培育力度,“十五五”期间,新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储备库入库对象20个以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3个以上,培育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建示范样板。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场景及平台建设行动。借助常态化的特色文化活动,建设一批可感可及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体验场景与“暖城三项计划”特色品牌。实施各族群众互嵌式社区建设工程,实现社区各族群众共学、共居、共事、共乐、共享“五共目标”。

第三节 凝聚团结奋斗强大合力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着眼强化共同性、增强向心力、提高凝聚力,加强思想引领,精准建言资政,深化特色活动,激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活力,巩固发展共同团结奋斗的良好局面。充分发挥人大联系各族人大代表、联系各族人民群众的优势,增强监督针对性、实效性,加强立法规划和立法审查。发挥人民政协优势,促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健全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的协商民主机制。健全发挥“两代表一委员”作用机制,拓宽联系服务群众渠道。更好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文联、工商联、社科联、红十字会、残联、贸促会等群团组织作用,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结带领所联系群众积极投身全市改革发展主战场。

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坚持大团结大联合,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制,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聚焦思想政治引领主责主业,完善统一战线各类主题教育和政治培训制度、同党外人士联谊交友和谈心谈话制度。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加强侨务工作,凝聚侨心侨力。团结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和归国留学人士,为全市发展汇聚广泛合力。强化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深化“城舰共建”。

第三章 推进自治区美丽城市先行区建设,在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中当先锋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以美丽暖城建设为统领,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统筹推进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河湖、美丽蓝天等“美丽系列”建设行动,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推动生态环境改善向全域美丽建设转变。

第一节 如期打赢黄河“几字弯”攻坚战

全面完成“三北”工程六期规划任务。筑牢库布其沙漠绿化带、淤地坝、光伏治沙带、沙漠锁边林草带“四道防线”,实现库布其沙漠需治尽治。实施毛乌素沙地七道沙六道川治理、上风口阻隔带、下风口阻沙带、蒙陕宁界联防联治“四大工程”,实现毛乌素沙地应治尽治。继续实施光伏治沙工程,到2030年,库布其沙漠光伏总装机力争超过5000万千瓦,累计实现光伏治沙200万亩,建成“光伏治沙长城”头部工程。加强防治荒漠化合作,推进国家级荒漠化防治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承办好库布其国际沙漠论坛。

第二节 全力打好黄河流域保护战

加强草原森林资源保护。健全生态建设成果长效管护机制,科学组织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大天然林保护和修复力度,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严格执行基本草原保护、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等制度,天然草原草畜平衡指数严格控制在合理范围。提高草原保险覆盖面和保障水平。强化林长制,健全完善森林保护、培育和经营制度,实施林草资源“天空地”一体化智慧监测管理。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分区分类修复受损重要自然生态系统。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野生动物及重要栖息地保护,加大重大林草有害生物及外来入侵物种的预防除治力度,加强珍稀、濒危、重要乡土植物种质资源收集保护。

强化黄河流域生态治理。保护好黄河母亲河,推进关键区域的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完善水旱灾害防御体系,实施病险水库、淤地坝除险加固,加强重点河流河道疏浚整治,系统性提升水库、河道及堤防防御能力。开展水库清淤扩容,增加抗旱应急水源储备。推进重点山洪沟治理,提高山洪灾害防御能力。健全雨水监测预报及安全监测体系,强化水旱灾害风险管控。严格湿地用途管控。深化黄河流域警务协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全面贯彻“四水四定”原则,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提高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水平,实施重点行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加强农业节水增效,推行井电双控、以电折水,推动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总灌溉面积一半以上,建设黄河南岸现代化大型灌区。

专栏4黄河流域生态治理重点工程

水土保持工程。推进“十大孔兑”综合治理工程、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淤地坝除险加固和提升改造工程。

防洪减灾工程。实施黄河内蒙古段河道治理工程(鄂尔多斯段),以及壕庆河、海流图河、阿布亥沟、悖牛川等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完成布隆1号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探索开展水库清淤试点项目。

灌区建设工程。实施杭锦旗、达拉特旗黄河南岸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推进乌审旗无定河流域灌区前期工作。

第三节 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深化工业排放源治理,推进清洁能源、集中供热替代,加强散煤、燃煤锅炉、工业炉窑污染治理,推进水泥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鼓励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加大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强施工、道路、堆场、裸露地面等扬尘管控,稳步推进农村牧区清洁取暖改造,大力解决群众“家门口”的餐饮油烟、恶臭等污染问题。加强大气环境治理,完善与周边地区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优化乌海及周边地区、呼包鄂乌联防联控联治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棋盘井蒙西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强面源污染精细化管理。

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强化河湖长制,全面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保障黄河干流段及重要支流断面稳定达标,常态化开展河湖库“清四乱”。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调整,开展好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风险源头防范。加强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审批管理,确保入河排污口稳定达标。持续强化工业污染治理,推动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按照“供排一体化、厂网一体化、城乡一体化”要求,加大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力度,提高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率,到2030年实现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80%。巩固城市和农村牧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加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确保区域地下水水位相对稳定,超采区基本达到采补平衡,强化考核点地下水环境质量、污染源排查与工业污染源管控。

专栏5碧水保卫战重点工程

河湖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实施黄河杭锦旗段滩区居民迁建工程,推动实施康巴什区阿布亥沟幸福河湖建设工程。

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工程。实施达拉特旗白泥井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水源置换工程、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地下水超采区农业灌溉水源置换工程等。

持续打好净土保卫战。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推动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有序推动大中型矿山达到绿色矿山标准。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秸秆、农膜废弃物管理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巩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成效。持续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建立土壤和地下水隐患排查制度,巩固提升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加强建设用地土壤风险防范,强化优先监管地块土壤污染管控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深化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进一步建设“无废城市”,推进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实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提高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探索开展煤基固废在土地治理、矿山修复等领域的应用。加大“新三样”固废环境监管,加强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退役设备循环利用。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建筑垃圾,持续提升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利用率持续保持100%。规范医疗废物处置。探索新污染物治理。

健全环境治理体系。全面落实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强化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基本实现排污许可全要素、全联动、全周期管理。强化生态环境执法,实现全方位环境数据监测,开展固定污染源信息库动态更新。加强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和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全面推进各级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视、审计问题整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第四节 推进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

多措并举推动碳排放双控。全面落实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要求,完善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的具体举措,建立碳预算管理制度,构建全生命周期低碳体系,提升能效、碳效水平。落实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度,构建碳市场与产业转型联动机制,全面降低全社会碳排放强度。健全企业碳排放监测体系,开展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工作。落实节能量评估与调整机制,挖掘项目节能潜力,推动“节能池”建设成效转化。加强新增“两高”项目源头管控,对新(改、扩)建“两高”工业项目实施碳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支持国家碳计量中心(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分中心建设,依托分中心健全碳计量能力,支撑构建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和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系统开展碳排放核算,积极参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有效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

促进绿色低碳转型。统筹推进节能降碳、控煤减煤,持续优化用能结构,推动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目标。深化全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深入开展能效“领跑者”行动。创新拓展绿色制造应用场景,培育发展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制定完善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投资、价格、科技、环保政策。广泛开展绿色生活行动,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

专栏6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

重点行业能效对标提升行动。深入实施能效诊断,对标国家碳排放限额标准,实施火电、电解铝、钢铁、铁合金、有色、化工、晶硅、数据中心、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能效对标提升行动,推动重点用能设备更新迭代。

负碳技术攻关示范行动。推进负碳技术攻关,开展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应用,探索布局以二氧化碳为原料的碳化学工业。

绿色运输推广行动。推进城市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矿卡、工程机械等场景应用,在矿区封闭式场景实施“氢电双推”,推进高速干线货运“绿电驱动与LNG替代”。

绿色建筑扩增行动。建立覆盖建筑设计、施工建造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提高绿色建材使用率、装配式建筑占比,优化施工用能结构,完善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链,推广建筑废弃物就地处理技术。

绿色生活方式倡导行动。积极践行“光盘行动”;加快推动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强化绿色低碳消费,推广绿色低碳产品;大力倡导低碳出行;鼓励开展低碳家庭、低碳学校、低碳社区、低碳商场等示范创建;提升绿色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

引领零碳园区建设。以清洁能源规模化利用、绿色低碳产业培育、绿色低碳技术支撑、智慧能碳系统建设为重点,有序推进全市工业园区“降碳—低碳—零碳”梯次建设。打造蒙苏经济开发区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样板,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上海庙经济开发区、杭锦旗经济开发区等有条件的园区,采用整体创建、园中园形式创建、新建零碳园区相结合的模式,构建零碳园区矩阵。支持鄂托克经济开发区、达拉特经济开发区、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准格尔经济开发区推进园区低碳化改造。

专栏7推进零碳低碳园区建设

零碳能源体系。加强园区及周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推进绿电直连模式,支持园区与周边非化石能源发电资源匹配对接,科学配置储能等调节性资源。

零碳电网体系。加快零碳园区电力基础设施升级,规划建设与绿电直连、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模式相匹配的输配电网架,提升电网智能化水平和灵活调节能力,保障绿电安全稳定高效输送。

零碳服务体系。支持各开发区围绕储能电池、光伏组件、新能源汽车、电解槽、燃料电池、风电装备等产品的碳足迹认证需求,健全零碳认证服务体系。

第五节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严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落实。全面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存条件恶劣地区和重大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项目区分类施策,促进生态修复。加强碳普惠机制建设。加大碳资产开发力度,实施林草固碳增汇行动,推进林业碳汇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项目开发储备。建设碳资产服务体系,实施碳汇价值实现行动,持续推进碳汇资源价值转化,拓展林业碳票交易,探索草票交易,推动“碳库”向“钱库”转变。探索建立林草湿荒生态系统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机制,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积极探索价值核算评价应用,创新生态产业发展模式,探索生态资源权益交易、多元化生态保护修复投入和补偿机制,激发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建设积极性。推进生态警务机制建设,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生态环境部门与自然资源、水利、林草、农牧等部门间联合执法衔接机制。

第四章 巩固安全发展大好形势,在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中勇担责

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领域风险隐患,不断夯实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基础。

第一节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夯实国家安全工作体系。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坚决维护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优化国家安全“1+8”运行机制,发挥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作用。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活动,严明保密纪律,严防外部势力攫取我市涉密敏感信息。推动国家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强化风险监测、研判、预警、处置各环节有效衔接。

筑牢意识形态安全根基。实施意识形态工作能力提升工程,常态化开展风险排查、研判预警,强化主流媒体阵地建设,提升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能力。健全网络生态治理长效机制,提升网络意识形态引导力,防范网络意识形态风险,完善网络舆情联动快处机制。持续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剑网”等系列专项行动,坚决打击各类政治谣言、有害信息、非法出版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全面加强国家安全教育。推进国家安全教育制度体系建设,推进各领域、各层级国家安全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实现国家安全教育全覆盖。深化全民国防教育,加强阵地建设,推动国防教育与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保密和密码安全教育深度融合。强化公民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第二节 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

坚守系统性安全底线。强化政府债务管理,严防新增隐性债务,全面完善全口径地方债务风险监测机制,推动拖欠企业账款动态清零。加强地方金融机构监管,稳妥推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稳妥处置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和管理。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积极稳妥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继续做好“保交房”工作。加强社保基金监管,防范基金支出风险,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提高重要设施安全防护水平,全面推进信创应用国产化,推动重大基础设施全面贯彻国防要求,提高应急应战能力。

强化新兴领域安全能力。加强网络、数据、人工智能、生物、生态、低空等新兴领域国家安全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新兴领域安全风险评估与预警体系,防范化解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领域风险。以数据安全管理为核心,加快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防范数据泄露、滥用。持续推进网络安全建设,确保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可靠。完善平台经济安全监管体系,规范数据采集使用与算法应用,强化合规经营管理及反垄断审查。统筹推进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提升生物资源安全监管水平。

第三节 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

提升社会治安防控效能。建立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统筹反分裂、反渗透、反颠覆、反邪教、反恐怖斗争和网上斗争,深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和能力建设,严格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健全社会安全稳定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加大预防和严打整治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深化网络空间安全综合治理,开展“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深化“人工智能+公共安全”行动,推动技术侦查、执法综合一体化建设。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落实“乡村路安”工程,完善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提升快速反应和救援能力。落实好“一校一警”“校园畅安”等护校安园举措,切实保障校园安全。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加强专门教育和专门矫治教育工作。抓好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完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机制,从源头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风险。

确保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现代化治理水平,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构建从生产到消费全链条、全过程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强化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食品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围绕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风险隐患排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重塑安全生产责任、整治、监管、防范四个体系,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全面提升城市安全保障水平,实现“三不两降一提升”。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提升安全生产智能化监管水平。建立健全外包转包监管及施工安全监管机制,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推动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和装备,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健全现代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公共安全治理机制,实施自然灾害预警监测、防范处置能力提升项目和全民安全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坚持常态应急与非常态应急相结合,提升防灾减灾救灾、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火、极端天气应对等能力。健全应急指挥部体系,推动各类应急指挥、监测预警平台集成贯通运行,确保预警指挥处置到边到底。加强区域性应急物资储备库、航空应急救援体系、综合救援能力建设。加快补齐基层应急管理短板弱项,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针对深井矿山、沙漠等高风险场景,加强“一专多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打造专常兼备、反应灵敏的救援力量体系。推进应急避难场所规范化建设,完善配套设施,提升应急避难保障水平。

第四节 建设市域社会治理典范

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健全社会工作体制机制,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全面实施苏木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推进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治理,开展基层治理创新实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基层微治理,优化网格管理服务,选优建强网格员、社区工作者等基层治理服务力量。深化“五社联动”机制。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面覆盖。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换届,优化结构布局。

完善凝聚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深化基层协商议事,做好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健全信访代办制,抓实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和信访积案化解,推动职能部门及时依法处理,实质性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深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战化运行。完善“接诉即办+”多元基层治理模式,强化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探索“主动治理、未诉先办”机制,最大限度把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加强网上网下协同治理,推动社会治理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推进志愿服务动员、供给、队伍组织、阵地、文化和支持保障六大体系建设。加强志愿服务组织管理,营造关心、支持、参与志愿服务的浓厚社会氛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推出更多“小而美”的志愿服务项目。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建好用好新兴领域党务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四支队伍。聚焦学校、医务、养老社区治理等重点领域,实施社会工作人才专项培养支持计划。深化党建引领“专业社工+志愿服务”融合机制。

第五节 推进全面依法治市

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协同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有效保证宪法、法律的遵守和执行。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巩固拓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加强干部队伍法治素养和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优化“综合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模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人员队伍建设,完善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监督检查。加强公益诉讼,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健全行政复议纠错、问责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政府公信力。加快建设数字政府。

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力。坚守司法公正底线,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法官、检察官权责清单,深化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健全司法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司法权力运行,防范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风险。提升司法服务质效,优化“繁简分流”“速裁快审”模式,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审判质效。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维护执法司法公正。支持智慧司法建设,推进网上立案、在线庭审、电子送达等“互联网+司法”服务,完善“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平台,降低群众诉讼成本。深化司法公开透明,健全国家执行体制,深化“交叉执行”工作机制,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

全面加强法治社会建设。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实施全市“九五”普法规划,全面提升普法宣传效果,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恪守规则、尊重契约、维护公正的良好环境。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队伍素质,健全职业道德准则和执业行为规范,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质效,持续开展“法律服务进千村”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第五章 做好现代能源经济这篇文章,在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中挑大梁

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推动多种能源协同互补、综合利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支撑有力、技术领先的现代能源强市,更好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第一节 加快传统能源转型升级

提升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建强国家煤炭供应保障基地,高质量保障国家煤炭供应、支撑重点煤化工项目用煤。科学谋划煤炭开发布局和产能稳定接续,调整煤炭产能结构,扩大先进产能比例。落实煤炭产能储备制度,发挥煤电在能源安全中的保障作用,加快推进国家规划内煤电项目建设,开展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推动煤电由基础保障性电源转为支撑调节性电源。推进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开展油页岩等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推动煤层气规模化开发利用。加强天然气资源综合利用,支持氦气集约化、规模化提取。建设国家煤制油气战略基地,落实国家加强煤制油气产能和技术储备要求,推进煤制油、煤制气升级示范。

专栏8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提升工程

煤炭。推进纳林河、塔然高勒等煤炭矿区总体规划修编,建设一批资源条件好、符合生态环保要求、安全保障程度高的大型、特大型现代化煤矿。

煤电。推动准大二期(2×100万千瓦)、中煤乌审(2×66万千瓦)、三峡蒙能(4×100万千瓦)、蒙能康巴什(1×100万千瓦)等煤电项目按期投产,争取建设一批蒙西电网调峰保供煤电项目。

天然气。推进苏里格、大牛地、东胜气田储量动用和增产稳产,夯实天然气储备及供应。

煤制油气。重点推动300万吨煤液化升级示范、20亿立方米煤制气项目建设,推进500万吨煤制油储备项目前期工作,推动煤制油气与绿电、绿氢、储能等耦合发展。

推动传统能源绿色转型。提升煤炭绿色开采水平,因地制宜推广充填开采等绿色开采技术,鼓励原煤全部入选(洗),提高煤炭伴生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推进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依托煤炭矿区资源要素大力发展新能源,创新矿区“光伏+”等多元业态发展模式,有序实施矿区清洁能源替代,延伸煤炭产业链。全面建设美丽矿山。做大煤机装备制造产业。深入实施煤电节能降碳改造,促进煤电碳排放水平大幅下降。推广集约化钻井技术,提升天然气开采绿色作业水平。统筹推进天然气与风电、光伏综合开发利用,提高天然气勘探开发领域绿电比例,建设“低碳”“零碳”气田。

第二节 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推进新能源融合发展。坚持风光火储多能并举,大规模发展光伏、风电新能源,因地制宜建设新型储能、光热发电和抽水蓄能等调节性电站,提升新能源多品种互补开发水平,提高供应可靠性和系统稳定性。推动新能源装机规模超过火电装机规模并实现倍增,探索纯新能源外送等新模式,打造国家清洁电力供应基地。优化集中式新能源开发布局,融合开发分布式新能源。开展“风光核储”一体化、高温堆、小堆等先进核能产业项目研究论证,促进新能源与核能耦合发展。

专栏9新能源融合化发展工程

国家风电光伏基地。加快国家第三批大基地及“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推动库布其沙漠中北部新能源基地、库布其沙漠南部新能源基地,库布其沙漠至江苏外送通道配套电源基地、库布其沙漠至安徽外送通道配套电源基地建设。

集中式新能源。结合土地资源、电网接入等优势条件,推动上网消纳新能源项目建设。以化工、冶金、装备制造、大数据中心等领域为应用场景,大力拓展市场化新能源大规模就地开发消纳。支持新增用电负荷通过绿电直连、新能源接入增量配电网等模式配套建设市场化新能源项目。

分布式新能源。推进交通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支持“新能源数字陆港”项目建设;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发展,利用园区厂房屋顶等资源,拓展新能源分布式开发应用场景;持续推进千乡(苏木)万村(嘎查)驭风行动。

调节性电站。开展独立储能电站建设,谋划推动光热发电与风电光伏发电一体化系统项目。推进准格尔旗四分抽水蓄能电站建设。

树立绿色能源消费标杆。统筹推进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和高水平消纳,推进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扩大绿电绿证交易规模,完善引导重点用能行业企业使用绿电激励政策,推动增量用电负荷绿电替代。打造新兴产业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供能场景,推进绿电进园区,发展绿电偏好型产业。提高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推动能源消费绿色化低碳化。拓展新能源多元化非电利用,有序推动新能源供热供暖应用,鼓励打造以新能源为主体的多能耦合综合供能站。

第三节 积极开辟能源产业新领域

率先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协调发展,优化加强电网主网架,深入开展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外送和配电网高质量发展行动。提升新能源系统友好性能,应用先进技术,整合源侧储能资源,建设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探索新能源就近供电、聚合交易、就地消纳的“绿电聚合供应”模式,建设智能微电网。优化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布局建设共享储能电站,引导新型储能电站市场化投资运营。结合电力保供、新能源发展等需求,因地制宜利用源荷储资源,建设虚拟电厂。提升新能源发电功率预测精度,选取典型场景应用构网型控制技术,提升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水平。

加快推动智慧能源发展。建好用好智慧能源服务平台、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加强煤炭产运销全流程数字化服务管理。完善以AI大模型和“矿鸿”操作系统为核心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深入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提升煤炭领域人工智能创新应用技术水平。推动气田数智化发展,建设“智能气田”。新建火电机组全部按照智慧电厂要求建设。推动人工智能在新能源高精度功率预测、场站智慧运营等方向的应用,构建新能源智能生产模式。支持人工智能+电网应用,促进人工智能技术融入电力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升电力系统防灾减灾救灾智能化水平。

第四节 加强战略资源勘探开发

深入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创新矿产资源勘探体制机制,加强铀、铝等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和储备。推进重要战略性矿产高质高效综合利用,鼓励就地转化和精深加工,发展“矿产资源—冶炼分离—原材料—终端产品”全链条一体化模式。加快铀资源开发利用,优化找矿布局,深化北方砂岩型铀矿开发。探索建立煤、铀联合开发合作机制。立足非常规铝土矿资源基础,推动建设高铝煤资源综合利用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加快布局铝硅合金产业基地,打造绿色铝产业集群。加强生产过程中硅钙渣、活性硅酸钙等副产物的协同提取和综合利用,拓展新型高效硅肥、高端环保材料、净水剂等高值化产品链。

第六章 推进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在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中作贡献

坚持农牧业农村牧区优先发展,强化以工带农、以城带乡,一体抓好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牧业高质高效、农牧民富裕富足、农村牧区宜居宜业,推动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建设农牧业强市。

第一节 提升农牧业质量效益

坚持农区、牧区分区施策,构建“两带、四片区”农牧业农村牧区空间格局。统筹发展科技农牧业、绿色农牧业、质量农牧业、品牌农牧业,协同重构农畜产品生产供应链、精深加工链、品牌价值链。

专栏10农牧业农村牧区空间格局

沿黄河高效农业带。主要涉及杭锦旗、达拉特旗和准格尔旗的北部沿黄区域。按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规模化发展玉米、葵花、瓜果蔬菜、饲草料和肉羊、生猪、乳业,打造基础设施完备、技术装备先进、经营规模适度的绿色高效农畜产品供应基地。

沿无定河特色农业带。主要涉及乌审旗和鄂托克前旗沿无定河区域。重点发展肉牛、肉羊、生猪、瓜果蔬菜产业。推动农牧业标准化、规模化、特色化发展,加快龙头企业发展和农牧民合作组织建设,构建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完整产业链,打造特色优质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

城郊休闲观光农业片区。主要涉及东胜区、康巴什区和伊金霍洛旗城郊地区。依托区域农业生产生态资源和城郊区位优势,发展“旅游+农业”,大力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创新发展田园艺术景观等创意农业和精致农业,建设一批最美休闲乡村、农事田园景观、休闲农庄、星级农牧家乐等,打造呼包鄂榆城市群农旅休闲度假区。

东部丘陵生态农业片区。主要涉及达拉特旗东南部、伊金霍洛旗东部以及准格尔旗。重点发展绒山羊、肉羊、家禽、杂粮杂豆、林果产业,在工矿复垦区水土条件好的区域发展种植养殖业。推进农畜产品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模化、废物循环化、粪污无害化,打造绿色生态农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

西部草原绿色畜牧片区。主要涉及鄂托克旗中部和西北部以及杭锦旗的东南部。发挥优质羊绒主产区优势,重点发展绒山羊和饲草料产业,推动绒山羊养殖与羊绒集散、加工等产业融合,建成链条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羊绒科创中心、羊绒交易中心、羊绒产业中心”,打造优质阿尔巴斯绒山羊养殖基地,将“阿尔巴斯”打造成为全球知名原绒品牌。

中部沙地科技养殖片区。主要涉及鄂托克前旗东部和乌审旗西部。按照保群、提质、品牌化的发展思路,大力发展细毛羊产业。开展细毛羊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和科技化养殖。

稳步提升耕地质量效能。严守耕地红线,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完善市、旗区、乡镇三级田长责任体系,严格占补平衡管理,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一体保护。推动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强化资金投入与长效管护,促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深度融合、集成增效,全面提升粮食综合产能,推进粮食全链条节约减损。分类推进盐碱地治理,建立盐碱地质量监测体系,有序推进后备耕地资源开发利用。实施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畜禽粪肥就近还田等用地养地措施,建立健全耕地质量提升标准化体系。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急体系,加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到2030年,力争全市新建高标准农田60万亩,改造治理盐碱地30万亩。

大力推进种业振兴发展。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推动种业“育繁推”一体化发展,加强农作物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加强阿尔巴斯绒山羊、鄂尔多斯细毛羊、乌审马、蒙古牛等地方畜种的保护以及引进畜种的本土驯化,支持保种场、核心育种场建设。完善市级旱区作物种质资源库,瞄准市场需求,培育形成以玉米为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适宜我市种植的3个以上新品种。

推动设施农业提质增效。推动主要产区设施升级,配套应急补光、水肥一体化、省力化物流与植保装备,提升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推进智能温室、植物工厂建设和设施化畜禽养殖。建设高效集约现代设施畜牧业,完善精准饲喂、自动饮水、电子识别、状态监测、疫病防控等设备及控制系统,提升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水平,实现高效节约养殖。完善智能环境控制设备及粪污处理利用设施装备,实现圈舍环境自动调节及粪污资源化利用。支持发展以生态健康养殖为主要内容的现代设施渔业,推动传统养殖设施提档升级。

全力培育做强暖城暖品。开展农牧业品牌精品培育行动,强化质量监管和溯源体系建设,依托龙头企业做大单一产品规模,持续完善“1+9+N”品牌建设推进体系,提升“暖城多味”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强化品牌宣传推介,组织好农牧业展会、品牌推介会、产销对接会、新媒体直播等营销活动,鼓励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专营店、专区及互联网销售平台,提升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鼓励各旗区立足资源禀赋打造特色子品牌,构建“一县一品”的农牧业品牌格局。推动鄂尔多斯农产品从“原字号”向“精字号”跃升,提高产品溢价。

第二节 深化“一产重塑”

以工业化理念、模式发展现代农牧业,深化“二产带动一产、工业反哺农业”,积极引导大型工业企业跨界投资农牧业,推动工业与农牧业资源共享、链条共建、价值共创,重塑农牧业发展方式、经营模式。

做强优势主导农牧业。聚焦打造“上品粮食、臻品羊绒、极品肉牛、精品肉羊、优品奶业”5个重点产业集群,建设富有特色、规模适度、带动力强的优势产业集聚区。实施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加强粮食购销和储备管理。实施肉牛肉羊等增产增效行动,打造高端高附加值畜牧业集聚区。促进农牧业园区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建好现代农牧业产业园、产业强镇、特色产业基地,配套强化科技支撑,申建一批科技小院,推进鄂尔多斯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提档升级,构建“大园区、大聚集,小园区、小特色”发展格局。到2030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530万亩,粮食总产量达到50亿斤;培育一批产值超30亿元的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培育一批产值超100亿元的骨干优势产业集群,打造100个特色产业基地,培育100个产值超1亿元的特色产业专业村镇。

专栏11骨干优势农牧产业集群

上品粮食。实施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在达拉特旗、鄂托克前旗、乌审旗、杭锦旗等地打造玉米“吨粮田”示范片,推广密植精准调控等技术。加强巴麦13等高产小麦品种引进与滴灌水肥一体化等技术应用。在沿黄灌区开展盐碱地水稻绿色高效栽培示范,加快中科发5号、中科804等品种鉴选与简化育秧技术推广。

臻品羊绒。推进阿尔巴斯绒山羊良种繁育与保种场建设,培育14.5微米以下的超细型核心群。发展标准化养殖,推广“统养共富”牧场模式。建立羊绒质量分级地方标准,完善主产苏木乡镇检验检测站点,构建全产业链质量追溯体系,实现优质优价全覆盖。

极品肉牛。优化以乌审旗无定河流域为重点,兼顾鄂托克前旗、鄂托克旗、伊金霍洛旗等地的生产布局,发展安格斯、和牛等高端品种。推广“户繁企育”集约化模式。鼓励企业建设规模化养殖基地,推动养殖场标准化、智能化改造。

精品肉羊。巩固达拉特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乌审旗、杭锦旗5个百万肉羊大旗核心产区。在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乌审旗、杭锦旗推行“半放牧+半舍饲”生态养殖;在达拉特旗、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东胜区推行“园区化养殖+工厂化育肥”舍饲模式。推广高效繁殖与精准饲养技术。

优品奶业。在达拉特旗、准格尔旗、杭锦旗、乌审旗打造沙地有机奶源基地。在伊金霍洛旗、乌审旗建设万头娟姗牧场。推动中小牧场改造升级与“智慧牧场”建设。支持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杭锦旗、乌审旗发展特色奶畜养殖,制定地方技术规范,促进标准化生产。

培育农牧业新模式新业态。推动农牧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把农牧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推广“农光互补”“牧光互补”“渔光互补”模式,发展板下经济。推动农牧业适度规模经营,实施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发展农牧业龙头企业、家庭农牧场、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产业化联合体,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牧业发展有机衔接。探索发展驼奶、马奶、羊奶、乌驴、雪花牛肉、“大漠水产”等养殖产业,大力发展林沙、高品质果蔬、杂粮杂豆、民族特色食品、中草药、螺旋藻等特色产业,做大饲草、饲料深加工产业,持续壮大林草产业,发展林下复合经济。贯通“农头工尾”“粮头食尾”“畜头肉尾”链条,做优做强特色加工产业,提升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发展立体农业、垂直农业、庭院经济等模式。

实施智慧农牧业赋能行动。推进农牧业全产业链数字化改造。发展“产地直供、冷链配送、电商直销”新模式,建设农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快递物流发货集中前置仓,实现标准化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点应建尽建。实施“互联网+”农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发展贯通生产流通各环节的冷链物流,构建全面覆盖、集约共享、双向畅通的农村牧区物流体系。

第三节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统筹旗区城乡统一规划布局,推动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管护,促进城乡人才、资本等要素双向流动。健全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增强农牧业农村牧区领域资金投入。扎实推进农村牧区道路建设,加快农村公路骨干路网提档升级和基础路网延伸连通,推动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深化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建设,提升饮用水水质。持续推进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加固,建设功能现代、结构安全、绿色宜居的农牧民住房。加强数字乡村建设,完善农村牧区信息基础设施,持续提升通信网络覆盖质量与服务能力。

持续建设和美乡村。因地制宜完善乡村建设机制,针对农村牧区人口不均衡变化趋势,加大旗镇村公共服务资源投入和统筹配置力度,提高公共服务便利度和水平。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整治提升农村牧区人居环境,逐步实现出行、用水、如厕便利,稳步提升污水治理、乡风文明、产业带农水平,提高人居环境舒适度。实施农村改厕提质增效行动,全面提升户厕建设质量,到2030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健全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完善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设施建设。

深化农村牧区改革。完成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权保持稳定、顺利延包。深化“三变”改革,因地制宜推广“统种共富”“统养共富”“统产共富”模式。深化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巩固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发展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规范组织及运行管理。强化价格、补贴、保险等惠农政策支持和协同,保护和调动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提高监测体系效能。坚持精准帮扶,健全分层分类帮扶体系,优化低收入人口主动发现、动态监测、救助帮扶等机制,完善兜底式保障,强化开发式帮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因地制宜加强产业分类指导,建立健全帮扶项目资产分类分级长效管理机制。坚持和完善劳务协作机制,创新发展劳务品牌。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支持农村牧区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

第七章 坚持高水平开放发展,在打造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中探新路

坚持在开放中促进发展、在发展中扩大开放,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推动开放合作向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拓展。

第一节 拓展对外开放空间

积极融入国家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持续优化朔黄铁路下海通道,推动浩吉铁路通江新干线建设,协调上下游共建铁路专用线与物流园区,提升通道综合运能。完善内陆无水港布局,推广多式联运“一单制”铁海联运图定班列,实现货物从鄂尔多斯起运“一票通关、一价到底、通行全球”。建设高标准物流枢纽,重点推进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鄂尔多斯铁路物流基地等铁路专用线项目,打造区域“白货”集结中心。加快发展枢纽经济与通道经济,深化与口岸城市、边境城市、沿海城市的协作联动。扩大生态、旅游、农牧业等领域的开放合作,培育多元开放新动能。

推动中欧(亚)班列扩容提质增效。完善班列基础设施与服务功能,提升货物“集结、集散、集聚、集成”能力,完善仓储、分拨、联运等功能。加快班列信息化升级,推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与班列运营深度融合。拓展班列线路与货源组织,推动中欧班列常态化开行,组织外贸企业“出海”拓市场。优化中欧(亚)班列线路网络,发展“班列+”模式,借势中俄贸易增长巩固俄罗斯线路,发展中白、中蒙等新线路。加强与西安、郑州、成都等班列枢纽的协作,发展加挂补轴、阶梯集结等中转班列模式。

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参与“一带一路”多边、双边机制,不断拓展对外交流合作的深度和广度。挖掘与东南亚、中亚及欧洲等城市友好合作,争取在教育、体育、科技、文旅等领域合作取得新突破。深化人才交流合作,探索布局建设海外离岸创新平台和人才联络服务站点,支持高校、科研机构、重点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联合研究。组织重点企业参加进口博览会、消费品博览会、向北开放经贸洽谈会、内蒙古绿色农畜产品博览会等展洽活动。

第二节 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

全面提升开放平台能级。推进综合保税区提质进位,大力招引加工贸易、保税物流、跨境电商等外贸企业,发展“保税+中欧(亚)班列”“保税+跨境电商”和保税加工、保税研发设计等业态,建设区域物流分拨中心,打造特色外贸产业集群。推进航空口岸升级改造,完善鄂尔多斯航空口岸进境水果、食用水生动物和冰鲜水产品综合性指定监管场地建设,提升进境商品集散中心能级,优化提升口岸布局和功能、查验配套设施建设标准和服务保障能力。统筹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等平台建设,布局建设海外仓、国内口岸仓,构建线上线下融合、境内境外联动的营销服务体系,推动外贸重点产业链项目建设。申建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区,深化跨区域联动创新与资源共建共享。支持伊金霍洛旗、康巴什区共建外贸产业园。

拓展对外贸易和投资合作。推动市场多元化和内外贸一体化。优化升级货物贸易,稳步扩大“新三样”、能源化工产品、二手车、羊绒制品等出口规模,发展大宗商品进出口贸易。按照鼓励进口技术与产品目录,支持企业引进国(境)外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及零部件、优质消费品,推动进出口平衡发展。支持企业“走出去”拓展海外贸易市场,培育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服务贸易,支持企业参与国际氢能、储能、碳中和等绿色技术合作,推动绿色产品认证与国际互认,探索发展数字贸易。

第三节 深化区域协同合作

融入国家重大区域战略。深度融入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强与西北、西南地区在能源安全保障、现代煤化工、新能源装备等领域的协同合作,拓展区域合作纵深。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合作,积极承接高质量产业转移,建设“飞地”产业园区、跨省合作园区。探索推进与天津、河北、辽宁、广东等地区港口资源共享和内陆港合作。

合力集聚区域发展优势。深化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多领域推动呼包鄂榆城市群建设,推动高速铁路、公路等区域交通骨干通道建设,持续完善基础设施网络;主动融入呼包鄂乌低空经济发展圈,打造呼包鄂低空经济综合服务枢纽;加强与陕西榆林市、宁夏宁东地区联动,打造错位互补的现代煤化工产业集群。推进与对口帮扶协作盟市合作,加强与毗邻地区的协作互动,深化区域互助发展和合作共赢。持续加强与黄河流域城市在生态治理、文化旅游等领域合作交流。

提升京蒙协作发展水平。推动京蒙东西部协作新一轮重点任务落实。依托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等合作高校优势资源及中关村鄂尔多斯(北京)科创园等平台支撑,吸引科技成果、创新团队、产业项目落地鄂尔多斯。加强“京资”“京技”“京师”“京医”引进,全面提升产业、科技、教育、医疗领域合作。健全“进军”雄安协调落实机制,推动绿电消纳、消费市场共建共享、科技创新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推动与雄安新区合作取得更大进展。

第八章 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上跨台阶

以实体经济为着力点,以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为方向,以新型工业化为核心,以开辟增长“第二曲线”为牵引,着力改变产业“四多四少”状况,持续推进产业门类扩增行动,加快产业模式和企业组织形态变革,优化产业生态圈,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工业强市,加快走出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第一节 做精做强特色产业

现代煤化工产业。把握现代煤化工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方向,以高质量建设国家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榆鄂宁现代煤化工先进制造业集群为支撑,强化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推进延链补链强链,着力打造门类齐全、体系完整、技术先进的现代煤化工产业集群。推进煤炭由燃料向材料转变,推动煤化工向新能源材料、功能性树脂、特种纤维、可降解材料、特种燃料等下游高端终端产品延伸,建设国内重要的煤基新材料集聚区。加速一步法制芳烃、制低碳醇醚等先进技术产业化。加快煤化工与绿色能源的耦合发展,推动煤化工开展规模化绿电、绿氢利用替代,打造绿氢绿氨绿醇产业发展先导区。

专栏12现代煤化工集群建设工程

加快高端化跃升。谋划布局一批填补区域空白的延链、补链、强链项目,发展超高分子量聚乙烯、茂金属聚烯烃、高端费托蜡等依赖进口的产品。加强煤炭分级分质利用,联动发展芳烃产业链。

推进多元化发展。促进煤化工与石油化工融合发展,差异化发展可降解塑料、新能源材料等含氧新材料,推动煤化工与焦化、氯碱化工等传统行业融合发展,探索煤化工产品/副产品生物法制备无水乙醇和新型饲料。

提升低碳化水平。推广应用高效污染物脱除技术、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以及“三废”资源化利用技术,支持绿电规模化应用、绿氢替代煤制氢,推动大型煤化工项目绿色升级。建设煤炭绿色低碳清洁高效转化、风光电氢氨醇一体化项目,打造多能互补的煤化工产业集群。

羊绒产业。深化养殖强基、科技攻关、交易提质、产业强链、品牌赋能行动,构建阿尔巴斯绒山羊养殖基地、绒山羊科创中心、羊绒交易中心、羊绒产业中心一体发展格局。建设一批现代化“源牧场”,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推进羊绒制造智能化改造与绿色化升级,建设一批自动化生产线、智能车间和数字化工厂,推广绿色生产工艺,全面振兴羊绒产业。

第二节 培育壮大新兴产业

新能源装备。实施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倍增行动,推动新能源产业链“以绿制绿”“以新促新”。推动大兆瓦风电整机等领域创新与产业化,提升风电智能装备关键零部件本地供应能力。推进下一代高效晶硅光伏电池产业化应用,加快钙钛矿等新型电池技术应用,提升电池片及组件先进产能占比,完善关键辅材以及系统集成产业链条,形成全链条协同发展的高效光伏产业集群。建设新型储能产业发展高地,布局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全钒液流电池、镍氢气电池等储能装备制造产业,壮大正负极材料等配套产业。

专栏13新能源装备产业倍增行动

风电。建设国内重要的陆上风电智能装备制造基地,推动大兆瓦风电整机、风电群组智能管控系统和高效直驱发电机等领域创新与产业化,发展叶片、轮毂、齿轮箱、轴承、控制系统等关键部件,拉长碳纤维等先进叶片材料产业,鼓励实施智能运维服务。

光伏。统筹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和重大前沿技术装备攻关,优化光伏主产业链产能。布局产业新方向,完善光伏胶膜、光伏玻璃、支架、边框及逆变器等关键辅材以及系统集成产业链条。加大新能源开发与装备制造的产销对接,扩大市场有效需求。

储能。多元化布局新型储能装备,打造“材料—电芯—系统—回收”全生命周期储能产业生态,推动智慧能源、虚拟电厂等多种新型储能场景与商业模式落地。促进储能电池行业绿色发展,提升储能产业废弃物及电池回收利用能力。

智能网联汽车。深化“车路云一体化”应用和国家智能交通先导应用双试点建设,加速无人驾驶产业安全有序、规模化发展,推进无人驾驶重卡大规模商业化运营,探索全无人运输车队和运输场景,构建覆盖重点区域、联通周边省区的运输网络,打造区域无人驾驶和智能网联产业发展高地,带动汽车整车制造、核心材料及关键零部件、后市场服务等产业协同发展。建设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汽车产业绿色装备制造中心,构建乘用车、商用车整车制造产业体系,壮大“大小三电”等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

新材料。实施重点领域新材料攻坚专项行动、前沿新材料创新培育计划,发展石墨烯、高性能碳纤维、半导体等新材料,推动化工新材料、硅基新材料、碳基新材料、金属新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等产业发展壮大,探索布局超导材料、纳米材料等前沿新材料,布局发展核聚变相关材料产业。

专栏14新材料攻坚专项行动

化工新材料。发展光伏级EVA胶膜、碳酸酯类电解液溶剂、POE(聚烯烃热塑性弹性体)和乙丙橡胶等新能源材料,以及聚甲醛、聚甲基丙烯酸甲酯、聚苯醚、耐高温半芳香尼龙等产品,延伸发展以高性能树脂为基材的共混改性塑料和塑料合金,适时布局PBAT(聚对苯二甲酸-己二酸丁二醇酯)PGA(聚乙醇酸生物材料)等重大项目。

硅基新材料。推动煤化工与硅化工跨系融合,布局电子级硅基材料、电池关键材料、新型显示材料、有机硅等硅基新材料研发制造。

碳基新材料。引进和培育T800及以上级别高性能碳纤维材料,推进石墨烯材料的产业化进程,前瞻布局碳纳米管、富勒烯等新型碳纳米材料体系。

金属新材料。立足高铝粉煤灰、煤矸石资源以及绿电成本优势,发展铝基新材料、铜基新材料和绿色铁合金。

无机非金属材料。依托高岭土、石英砂、凹凸棒、粉煤灰及煤矸石等矿产及大宗固废资源,发展高端硅科技(特种玻璃)、高岭土材料、新兴技术陶瓷、新型高温材料、凹凸棒功能性材料等无机非金属材料。

低空经济。促进低空经济与区域发展深度融合,拓展新技术、新场景规模化应用,构建以场景应用和特色制造为支撑的“一体两翼五基地”产业集群。建设低空智能网联系统,按需推进通信、导航、监视、气象、反制、起降场等低空基础设施建设。开放广阔空域与应用场景,加强与广东等先发地区合作,打造跨区域合作样板。

第三节 前瞻布局未来产业

氢能。立足建设自治区绿氢产业先行区,推动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开展电解水制氢装备、氢能储运装备、输氢管道材料和氢燃气轮机等研发应用,建好氢能装备实证实验平台。发掘“电氢耦合”利用潜能,开展大规模风光制氢降本增效技术攻关,推进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建设。探索氢电融合工业绿色微电网,发展柔性制氢技术。拓展氢能应用场景,推进“绿氢+转化”“绿氢+工业”“绿氢+交通”,发展绿氢制绿色合成氨、绿色甲醇等产业,提高合成氨、合成甲醇等产业绿氢替代比例。积极探索煤电掺氨掺氢、氢基化工技术创新及副产氢提纯、氢冶金。

绿色算力。加强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争取融入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内蒙古枢纽和林格尔数据集群建设,推动算电协同规划布局,错位发展绿色算力,实现“就地发电、就地计算”。以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核心,推动建设绿色数据中心和超算智算中心。加快开发全市重点产业数据资源,建设能源、羊绒、化工、低空经济等高质量数据集,支持公共数据资源、数据产品登记,探索推动数据资源向数据资产转化。加快数字鄂尔多斯建设,推动企业“智改数转网联”。加速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实施产业创新工程。探索多元技术路线、典型应用场景、可行商业模式,完善产业生态,开辟产业发展新赛道。探索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和风险分担机制,实施未来产业提升行动。积极布局消防机器人、光伏机器人、应急机器人、煤矿机器人,推动高危行业“机器换人”,发展新一代智能终端,推广智能体应用。滚动孵化量子科技、脑机接口、第六代移动通信(6G)等一批前瞻型未来产业。

专栏15未来产业提升行动

实施“零碳+”行动。落实绿氢、绿电、电能替代行动,加快冶金、建材、化工、数据中心等新能源替代。构建零碳生态,支持蒙苏经济开发区高标准建设国家级零碳园区,因地制宜谋划建设一批零碳园区、零碳工厂、零碳矿区等“零碳+”项目,推动具备条件的园区低碳化零碳化改造。

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进人工智能商业化规模化应用。分行业、分场景培育和训练人工智能大模型,全面梳理开放高质量应用场景,在工业、能源、农牧业、医疗、交通、教育科研等重点场景中打造人工智能应用标杆,拓展脑机接口在工业领域的训练场景,力争形成一批领先的“AI+”解决方案和应用示范项目。

实施“合成生物+”行动。建设生物制造创新中心,加快合成生物前沿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深化“煤—化—生物”跨界融合,推动合成生物产业与能源、材料、医药、农牧等产业耦合延伸,重点布局生物能源、生物化工、生物基材料、生物医药、生物食品与饲料等核心领域,推动合成生物产业创新发展、集群发展。

第四节 优化提升传统产业

推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数智改造、提质升级,培育一批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领跑企业,在数智赋能中焕发传统产业新活力。统筹区域煤焦油与焦炉煤气资源,推动焦化产业精细化、材料化、低碳化,延伸发展医药中间体、芳烃、高端化纤、负极材料等下游产品。推进氯碱化工工艺升级、技术迭代和无汞化改造。推动冶金产业从传统资源依赖型向技术驱动型转变,促进铁合金产业链向特种合金材料等高端化方向延伸。培育新型功能陶瓷材料,发展以资源综合利用为特色的新型建材产业,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专栏16传统产业焕新发展行动

焦化。构建以煤焦油、粗苯、焦炉煤气为核心的新型煤焦化体系,逐步实现以焦为主向提供优质碳源、低价氢源、多种油源、碳基新材料等方向转变。支持发展煤焦油沥青基碳纤维、针状焦、超高功率电极、锂电池负极材料、特种石墨材料、电子级咔唑等石油化工无法生产的产品。加快发展粗苯深加工,推动向高性能纤维方向延伸。延伸焦炉煤气深加工产业链,提升焦炉煤气综合利用水平。

氯碱化工。推动氯碱行业能效提升、降碳减排,延伸PVC(聚氯乙烯)特种树脂、高纯度烧碱、功能性氯产品等产业链,发展高附加值耗氯产品,开拓新的耗氯领域。支持研发更低能耗、更长寿命的离子膜电解槽技术。

冶金。推广密闭式矿热炉、余热余压回收等先进技术,大幅降低单位产品能耗与碳排放。瞄准高端市场需求,推进上下游联合发展合金钢、小品种特钢、高品质铸件锻件,打造铁合金—钢铁—特种合金材料产业链。

建材。鼓励建材企业与煤矿、化工、装备制造、电力企业协同,重点开发防火保温一体板、BIPV(光伏建筑一体化)组件等绿色智能产品。支持绿色建材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开发适配零碳产业园、新能源项目的专用建材。

第五节 提档升级现代服务业

生产性服务业。围绕制造链部署服务链,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能源产业、现代农牧业融合发展,加快培育科技服务、数字服务、绿色服务、要素服务、专业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分领域推进金融服务、物流服务、商贸服务、新能源运维、工业软件和信息技术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发展服务型制造,促进服务要素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融入制造业,打造制造与服务融合发展的新型产业形态。

专栏17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拓展行动

科技服务。围绕新型工业化布局,构建贯通创新链、产业链和资本链的高新科技服务体系,培育研发服务、咨询设计、知识产权服务、双创服务等科研创新服务及检验检测、市场准入服务。

数字服务。提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水平,重点发展工业控制软件、供应链管理软件、产品设计研发软件、数据分析决策软件等工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绿色服务。发展能源合同咨询与管理、环保监测与治理、可再生能源开发运维、碳排放监测减排等生态环保及绿色服务,有效支撑节能减排降碳绿色发展。

金融服务。发展现代金融,提高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等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能。

物流服务。推进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空港型自治区物流枢纽、区域性邮政快递枢纽建设,推进物流园区提档升级,增强集疏运效能,织密寄递物流网络,打造“通道+枢纽+网络”物流体系。落实邮政业发展支持政策,进一步提升现代邮政服务水平。

专业服务。做好新能源运维服务业,创新发展技术咨询、智能维护、自动化监测诊断等业务,培育人力资源、财会法律、生产性租赁等服务,打造高端服务品牌。发展会展经济,培育特色品牌会展。开展产业链质量联动提升行动,推进计量、检测技术、检验装备研发等能力建设。

生活性服务业。顺应生活方式改变和消费升级趋势,促进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多样化、便利化发展,增加优质服务供给。培育健康、养老、育幼、体育、家政、物业、教育培训等服务业,促进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传统服务业提档升级,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业供给。创新发展“旅游+”“文化+”“康养+”等新业态新模式,拓展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空间。鼓励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进服务业数智化。加强服务业统计监测。

专栏18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提升行动

文化旅游。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推动休闲街区建设,支持萨拉乌苏旅游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推动农牧文旅体商一体化融合发展,拓展沙漠旅游、工业旅游、研学旅游、康养旅游、低空旅游、体育休闲游等新业态。打造黄河“几字弯”文化旅游带,提升成吉思汗陵、响沙湾、萨拉乌苏等景区内涵,推广“跟着演出去旅行”“跟着赛事去旅行”品牌项目。

康养服务。发展中医(蒙医)医疗服务,日常护理、健康管理、健康咨询、慢性病管理、康复护理等康养服务业,把中心城区打造成为集养老、康复、养生、旅居“四位一体”的康养产业集聚区,加强健康养老专业培训机构和人力资源建设,打造一批康养乐园、康养社区、康养嘎查村等。

第六节 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

提升园区产业集聚度。发挥旗区主体责任,建好经济建设主战场。推进园区提质增效升级,优化园区产业定位、功能布局,强化产业链式集聚,提升园区亩均投入强度、产出效益。坚持专业化、特色化、集群化方向,全力推进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鄂尔多斯国家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基地核心区、蒙苏经济开发区零碳产业园、鄂托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低碳示范园区、达拉特经济开发区中德隐形冠军产业园等特色园区建设。推进园区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园区服务企业、招商引资、安环监管的职能,探索“管委会+公司”管理模式,推行跨区域产业园区共建共赢模式,强化“互补式”合作,共享招商资源,协同优化基础设施。支持有条件的园区申建国家级开发区,力争千亿级园区“上量”、国家级经开区“突破”。

增强园区产业承载力。完善园区空间治理,因地制宜调整优化园区生产和生活空间,提升土地利用水平。推进智慧化改造和绿色化升级,推进屋顶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充换电桩等设施建设,探索构建工业绿色微电网、零碳能源供给系统和园区级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推进化工园区布局建设一体化,促进产业链横向互联、纵向贯通,链上产品互为原料、循环增值,延伸发展至终端产品。一体化完善园区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公用气化岛、管廊、污水处理、废弃物回收等公用工程。合理完善配套生活服务设施,提升园区生活便利化水平。

第九章 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在推动科技创新上攀高峰

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历史机遇,全面提升要素集聚能力、科技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增强区域创新整体效能,不断催生新质生产力,打造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高地,为加快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积极贡献。

第一节 提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

提升多元科技创新能力。围绕氢能、储能、新型电力系统、新型化工与新材料、人工智能、低空经济、合成生物等领域,推动全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提升基础研究能力,靶向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和前沿技术攻关。完善“企业出题、政府立题、科研院所答题”“揭榜挂帅”协同创新机制,构建市场化科研攻关机制,有效调动社会力量开展科研攻关,探索推行“先立项、后补助”“定向择优”“赛马制”等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形式,协同重点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对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开展“从0到1”的原始创新,加强应用基础研究,集中力量攻克一批“卡脖子”技术,加快产出一批标志性创新成果,在重要科技领域成为领跑者,在新兴前沿交叉领域成为开拓者。

布局更高能级创新平台。整合集聚创新资源要素,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存量提优、增量拓展。加快创建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动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提质进位,高标准建设鄂尔多斯“能创谷”。推动鄂尔多斯实验室、北京大学鄂尔多斯能源研究院等研发机构申建国家级创新平台,支持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内蒙古研究院、鄂尔多斯新能源研究院等科技创新平台提能升级,推进国家煤矿开采安全工程化集成创新中心建设,打造合成生物实验室。围绕鄂尔多斯市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面向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引进打造一批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科研平台。深化大院大所战略合作,加强与顶尖高校及科研机构协同创新发展。培育一批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专栏19科技创新载体平台建设

国家创新平台。推动北京大学鄂尔多斯能源研究院聚焦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鄂尔多斯实验室聚焦煤基新材料,创建国家级创新平台。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对标提质升级申建国家级创新平台。

自治区创新平台。重点围绕氢能、合成生物、先进储能、硅材料、高分子材料、荒漠化防治、矿井水防控与资源化利用、煤基固废综合利用等领域加大支持和培育力度,争取新建一批自治区级创新平台。

公共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支持旗区、园区建设中试验证平台,推动鄂尔多斯现代煤化工创新技术中试基地提升服务能力。支持旗区、园区、高校、国有企业围绕优势专业领域,建设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大学科技园、蒙科聚成果转化集聚区。

第二节 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畅通科技成果转化链条。坚持以科技创新赋能产业发展、以产业需求牵引技术突破,编制完善创新图谱,构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链。实施企业家与科学家“握手”行动,推动研究机构和企业联合攻关。发挥好“蒙科聚”(鄂尔多斯)创新驱动平台作用,健全“前沿引领技术—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场景应用示范”成果转化链条,建设技术成果超市,加快重大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布局建设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完善一体化概念验证和中试服务体系。发挥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治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作用,加快鄂尔多斯现代煤化工创新技术中试基地、鄂尔多斯实验室—准格尔中试基地、高新区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推动绿色航煤、工业热储能等技术成果实现产业化。依托鄂尔多斯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平台载体,加强农牧业科技创新,推进新品种试验推广应用。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筑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强化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协同创新。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引导企业设立高水平研发平台,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大力推广实施创新积分制,精准识别科技创新潜力企业,引导各类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持续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行动,推动科技型企业扩容提质,梯度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标杆企业,打造创新型企业集群和创新矩阵。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建设一批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等,培育国家级创新平台后备力量。加大对发达地区优质初创企业招引力度,抢占未来产业发展风口。支持企业发展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加大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力度。

第三节 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

建立健全一体推进的协调机制。强化规划衔接、政策协同、资源统筹、评价联动,促进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良性互动。优化高校学科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模式,提升高校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能力。争取“双一流”高校在我市设立高等研究(生)院,支持高校实施科研创新“三清零四提升”行动。依托高校、科研院所资源布局建设科技园,推进建设研究生院、卓越工程师学院,打造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强化产教融合,大力提升职业技术院校办学水平,进一步激活各类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主体作用,建设产教评技能生态链。

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建好鄂尔多斯人才科创中心,发挥好人才科创飞地作用,精准对接创新资源富集地区,构建北京、雄安“飞地”面向京津冀,上海“飞地”面向长三角,深圳“飞地”面向粤港澳大湾区的跨区域人才科创合作矩阵。实施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倍增计划,加大重点领域科技领军人才、卓越工程师、高技能人才等各类人才引育力度,新引进一批院士,探索布设海外人才联络服务站,滚动推出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项目,吸引海内外具备条件的人才(团队)等揭榜领题。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壮大高水平工程师队伍。实施“十万青年聚暖城计划”,加大青年人才集聚、培养力度,完善博士创新人才支持措施,吸引更多海内外高校毕业生来我市创新创业。创新柔性引才用才机制,探索“候鸟型”“契约型”等引才方式,吸引国际国内高端人才,退休返聘“银龄人才”来鄂工作。统筹抓好各领域人才分类培养。

建设人才友好城市。持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着力破除人才管理、引进、培养等方面的体制机制障碍,畅通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人才交流通道。深入推进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突出创新能力、质量、实效和贡献的评价导向。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人才激励机制,深化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人才评价、收入分配改革,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利益分配改革。深化人才服务“一件事、一站式”改革,推行人才服务“一码通”,推动服务资源全域协同。推进人才市场化改革,建设用好自治区人力资源产业园。迭代升级人才政策体系,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优化人才“关键小事”协调解决机制,健全医疗、配偶安置、子女就学等配套政策,租购并举为各类人才提供安居保障。持续办好暖城人才周、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

第四节 打造全国一流创新生态

优化创新发展环境。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更好发挥政策效能,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持续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科技、金融、产业、财政等政策举措系统集成。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推行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探索推行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支持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成果转化。推动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支持商业银行创新推出科技金融产品。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科技服务机构建设,提升科创孵化服务能力。培育创新文化,完善科技创新激励评价制度、创新容错机制和成果转化管理机制,不断优化政策体系和服务环境,构建形成各领域各方面重视创新、支持创新、参与创新的工作格局。

完善创新投入机制。保持教育科技财政投入刚性增长,开展研发投入攻坚行动,构建协同发力机制,R&D(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逐年增长。探索科技资金“拨改投”“先拨后股”等创新型使用模式,提升财政科技资金配置效率与引导撬动效应。建立完善科技创新激励评价制度,有效发挥科技创新政策效能。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融通发展,提升整体创新效率。发展壮大耐心资本,引导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强化科技金融支撑能力,健全覆盖企业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的创新发展全链条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推动金融机构与科技企业深度对接合作,创新推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科技保险、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等定制化金融产品。优化重大科研项目长周期考核和容错保障机制。

培育开放应用场景。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的大规模应用示范行动。加强场景驱动,实施场景应用清单式管理,打造一批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新领域新赛道应用场景,建设一批制造、交通等领域产业转型升级应用场景,推出一批矿山、应急等行业领域的应用场景,创新社会治理服务领域综合性应用场景,丰富教育、医疗、养老、文旅等民生领域应用场景。加强场景生态培育,支持组建场景创新促进中心,发展场景验证检测、安全评估等第三方服务。建立场景分级推进机制,促进场景资源开放和公平高效配置,实行场景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制定场景效果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场景成熟度评价,推动场景迭代优化。支持有条件的旗区、园区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新质生产力场景应用创新高地,加快形成以场景促创新、以应用带产业的良好生态。

第十章 完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在筑牢经济社会发展底座上奠新基

坚持适度超前、不过度超前,加强基础设施统筹规划,提升安全韧性与运行效能,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第一节 推动交通体系畅通成网

健全综合枢纽体系。全面融入自治区呼包鄂乌综合交通枢纽集群,强化重要物流枢纽功能,重点提升在能源、化工、装备制造等领域产品集散和区域分拨能级。着力完善枢纽集疏运系统,强化铁路专用线、高等级公路与枢纽场站的衔接,提升多式联运换装与组织效率。引导大宗物资运输、冷链物流、快递分拨等资源向重点货运枢纽与物流园区集聚,推动“枢纽—园区—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构建集约高效的现代物流运行体系。推动主要客运枢纽站城融合发展,增强便捷换乘与综合服务能力。

全面完善铁路网络。围绕“枢纽+通道+网络”布局,构建以高速铁路为骨架、普速铁路为干线、支线铁路为脉络、专用铁路为毛细血管的铁路网络。加快推进高速铁路建设,全面融入国家高铁主通道。优化普速铁路布局,强化与周边区域干线衔接,提升资源外运保障能力。扩大支线铁路覆盖范围,更好服务区域发展。实施关键既有线路扩能改造,提升路网运行效率和可靠性。推进铁路专用线“进园区、连厂矿”,畅通铁路运输“最后一公里”,构建绿色高效集疏运体系。

专栏20重点铁路项目

高速铁路。加快包头至鄂尔多斯至榆林高铁建设。推进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铁路快速通道规划研究。

普速和支线铁路。推动东胜东至台格庙、鄂托克前旗至上海庙铁路项目建设。推进浩吉铁路大海则支线、临河至锡尼至浩勒报吉(浩勒报吉北矿区集运线)等铁路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开工建设。推进蒙西至三北羊场、大路西至马栅等铁路项目前期研究。

既有铁路扩能升级。推动浩吉、新上铁路新街至陶利庙段、东乌、巴准等铁路项目扩能改造。

完善升级公路网络。围绕“八横十五纵一环四十二出口”骨干布局,以“内畅外联”为导向,构建以高速公路为主骨架、普通国省干线为主动脉、跨黄河通道为关键连接、农村牧区公路为基础脉络的公路网络。着力打通跨区域高速通道,深度融入呼包鄂榆城市群和国家高速公路网。持续升级普通国省道技术等级与通行能力,强化与毗邻省区及盟市的互联互通。系统规划建设跨黄河通道,优化沿黄交通格局。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服务乡村振兴。应用绿色智能技术,完善配套设施,提升公路网络韧性、智慧与可持续发展水平。

专栏21重点公路项目

高速公路。续建S26纳日松至龙口高速公路。新建S27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S26纳日松至兰家梁高速公路、S26兰家梁至敖勒召其高速公路等项目。

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成G512十二连城至吉格斯太二级公路。升级改造G338乌兰镇至盐池段、S214东胜至神木段为一级公路。持续推进国省道“断头路”打通及路网加密工程。

跨黄河通道及区域连接线。规划建设G628龙口黄河大桥等多条公路跨黄河通道,同步推进跨支流桥梁建设。强化与宁夏、陕西、山西等周边省份及区内毗邻盟市的普通公路连接。

扩网拓航航空服务。围绕“机场引领、网络支撑、航线覆盖、低空突破”的总体布局,构建以鄂尔多斯机场为区域航空服务核心、航线网络为连接脉络、通用机场为重要节点、低空基础设施与应用场景为新兴动能的航空体系。推动鄂尔多斯机场设施扩容升级,持续推进“干支通、全网联”建设,强化面向全国重点城市及国际地区航空门户功能。系统优化航线结构,加密国内干线、拓展国际航线、培育航空物流。推动通用机场建设,强化通航网络支撑。有序推进低空空域资源规划利用,推进起降场、航路、服务保障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低空飞行在物流、文旅、应急等多场景应用与产业培育。

专栏22重点航空项目

运输机场。实施鄂尔多斯机场配套设施改扩建工程,提升综合保障能力。

通用机场。有序推动杭锦旗等通用机场建成投运。适时实施乌审旗等通用机场改扩建工程,同步完善各通用机场运营保障设施。

低空基础设施体系。统筹空域潜力和航线布局,划设低空公共航路,搭建低空智能网联系统,推进飞行营地建设,有序推进低空起降场、能源补给、通信导航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节 推动能源通道干支畅联

强化电网基础设施。建设黄河“几字弯”内500千伏“田字型”电力主干网架结构,推进配电网柔性化、智能化、数字化转型。推进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建设,推动蒙西—京津冀、库布其沙漠—上海、库布其沙漠—江苏、库布其沙漠—安徽电力外送通道建设,打造保障国家绿能供给、支撑地区高质量发展的电力输送骨干通道。谋划建设市内新能源超高压通道。推进新型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安全高效能源管网。推动国地主干油气管网互联互通,打造安全高效的油气管输网络,全面提升跨区域配置与供应保障能力。优化天然气管网体系,推进陕京四线与长呼复线等区内管道互联互通互惠,扩大支线管网覆盖。建设绿氢管网输配体系,布局建设环鄂氢能管网,畅通工业园区与主干管网连接支线,打造绿氢省际外送通道,重点建设鄂尔多斯至陕西、宁夏的绿氢外送管道,逐步构建覆盖主要工业园区、连接周边盟市和省区的智能化绿氢管网体系。

第三节 推动水利设施多源组网

坚持“控需、增供”相结合,提升现有工程供水能力。推进现代化水网建设,加强市旗水网协同建设,完善市级水网“纲”“目”“结”,加快市级水网骨干工程建设;实施全市水网连通工程,打通黄河水、疏干水、灌区排水、再生水供水管网主线,建设综合配套工程,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水平。深化数字孪生技术与水网融合,搭建全市统一的水网调度管理平台。推动非常规水综合利用。

专栏23水网骨干通道建设工程

实施项目。建设杭锦旗—鄂托克旗(棋盘井)供水管网连通工程、伊金霍洛旗纳林希里矿区矿井水集中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东胜区西部矿井水综合利用水网连通及节水改造工程、杭锦旗沿黄地区(吉日嘎朗图镇)非常规水综合利用工程、乌审旗疏干水综合利用第二纵工程、达拉特旗田家营子取水工程等。

前期项目。积极推进乌审旗—伊金霍洛旗—康巴什区—东胜区—达拉特旗水网连通工程(二期)、伊金霍洛旗—准格尔旗疏干水连通工程、乌审旗—鄂托克旗疏干水供水管网连通工程、水资源调蓄储能综合利用项目等前期工作。

第四节 推动新型基建提速赋能

适度超前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前瞻布局6G传输网络等未来网络技术应用,扩大通信网络在地下空间、偏远地区、道路沿线等区域的覆盖范围。积极培育人工智能、区块链、工业互联网等新技术平台,支持建设面向能源、化工、羊绒、装备制造等优势特色行业的区域性、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促进算力、算法、数据与能源、制造等特色产业的深度融合,全面赋能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与智能升级。

升级改造传统基础设施。推进传统基础设施更新和数智化改造。完善充电设施网络,加密点位布局,提升充电效能,实现交通场站、物流园区、公共停车场、服务区、旅游景区等全覆盖。支持具备条件的医院、景区、应急避难场所、枢纽场站、社区等新改建一批起降设施,开展低空飞行适配性改造,集中布局建设服务各类飞行的公共起降设施。

第十一章 深度对接全国统一大市场,在更好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上拓空间

深入落实扩大内需战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以新需求引领新供给,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促进消费和投资、供给和需求良性互动,进一步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释放市场活力,实现经济的稳定运行和良性循环。

第一节 大力提振消费

丰富消费场景。培育重点领域消费细分市场,丰富高品质消费供给,增强消费供需适配性。扩围实施“两新”政策,持续落实消费品以旧换新具体领域或品类,以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为牵引推动消费提质升级。推动区域旅游消费中心建设,因地制宜培育消费新场景,改造提升一批城市步行街、商业综合体,布局新消费品牌旗舰店、主题集合店等载体,积极发展首发经济。以放宽准入、业态融合为重点扩大服务消费,深入挖掘餐饮住宿、家政服务、养老托育等基础型消费潜力,激发文化娱乐、旅游、体育等改善型消费活力,培育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等新型消费。释放冰雪消费活力,发展赛事经济、会展经济,积极培育国潮消费。积极培育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支持企业达限纳统、应统尽统。

健全消费机制。统筹促就业、增收入、稳预期,完善提振和扩大消费长效机制,实施直达消费者的普惠政策,构建消费引领投资、繁荣经济和改善民生的良性循环机制。做优做强“暖城乐购”消费品牌,促进商品消费扩容提质,推动大宗消费更新升级。加强消费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落实带薪错峰休假,扩大节假日消费。支持符合条件的消费基础设施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实施消费帮扶。加强消费市场监管,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造安全诚信消费环境。

第二节 扩大有效投资

突出重大工程引领作用。坚持长中短项目统筹、大中小项目配套、政民外项目齐抓,形成谋划一批、签约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增资一批的项目滚动发展格局,保持投资合理增长。高质量推动“两重”建设。瞄准国家战略、政策导向、发展前沿、市场需求,谋划实施一批重大标志性工程项目。

强化政府投资带动作用。优化政府投资结构,提高民生类政府投资比重,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金融工具等多种投资政策,建立健全支持基础性、公益性、长远性重大项目的政府投资稳定增长机制。强化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功能,健全重大项目公众参与制度和人大监督机制,加强政府投资全过程管理。创新政府投资项目投融资模式和运营管护机制,增强项目可持续性和综合效益。

巩固社会投资支撑作用。拓宽民间投资空间,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的长效机制,支持民间资本加大新质生产力、新兴服务业、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投资,不断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提高民间投资比重。健全民间投资统计制度,加强民间投资监测分析。支持民营企业提升存量资产盘活能力和运营效率,构建市场主导的有效投资内生增长机制。

完善有效投资促进机制。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健全重大项目常态化联审联批机制,实施“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审批,推行“多证联发”极速审批模式。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和人的全面发展投资。健全市场主导型投资增长机制,以单位产出为导向配置资源要素,提高投资效益。动态完善招商引资“两图两库两表”,加强多方合作,促进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协同联动,提高协议履约率、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竣工投产率。

第三节 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卡点堵点

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制度,消除要素获取、资质认定、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壁垒,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进招投标市场统一规范,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推动《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其配套细则落地落实,进一步规范煤炭、风光指标等关键市场资源的配置。规范招商引资行为,落实防止和整治“内卷式”竞争政策要求。促进现代物流与重大生产力布局协同发展,融入国家物流通道体系,加强运输、仓储、配送等各环节协同衔接,提升多式联运服务水平。推动优化企业总部和分支机构、生产地和消费地利益分享政策落实落地。

统一市场监管执法。统筹整合全市执法资源和监管力量,系统推进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深度融合,推动监管模式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事中干预延伸。全面深化“互联网+监管”改革,打通市场监管、行业主管与综合执法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实现监管信息实时共享与业务协同。创新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管执联动”协同机制,推动执法模式由“管执分离”转向“管执协同”。进一步拓展非现场监管覆盖范围,建立健全“无事不扰”企业清单管理制度,精准实施差异化监管。全面推行入企执法“一码通”,做到执法全程留痕、可追溯、可监督。深化“信用风险分类+双随机”监管机制,提升监管精准度。

第十二章 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在参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增优势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更好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加强预期管理,协同推进政策实施和预期引导,提升政策引导力、影响力,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

第一节 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

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坚定落实好“两个毫不动摇”,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全面清理和废除对民营企业设置的不合理规定和各类隐性壁垒,保障其在市场准入、项目投资、政府采购等领域享有公平竞争机会。鼓励民营企业通过资本联合、产业协同、模式创新等参与国企混改、重大投资、产业链合作、供应链协同和科技创新。发展特色金融服务,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实施年轻一代企业家“十百千”培育工程和新生代企业家成长计划。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扩增计划,支持中小企业专注细分领域做精做强,提升专业化的配套支撑能力。引导企业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打造一批“准500强”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一批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健全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护机制,依法保障其合法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持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支持国资国企做强做优做大。深化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深入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加快健全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育管用”全链条管理制度。加大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简化公司架构,减少管理层级,充分激发企业内生活力。强化国有企业科技创新激励制度,提升国有企业科技创新投入效能与成果转化价值。优化分配激励机制,推行企业工资总额与效益效率同向联动、能增能减的市场化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构建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保值增值。

第二节 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着力破解要素制约,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开展全市自然资源管理“一张图”建设工作。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动建设用地指标跨区域统筹调剂,盘活用好低效用地、闲置房产和存量基础设施,依法收回闲置土地并盘活利用,推进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存量国有资产盘活共享。完善农村牧区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机制,稳慎推进农村牧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建立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公平合理分配制度。全面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承诺制”供应模式,推广“交地即发证”。开展用水权交易改革,探索建立多水源、多领域、跨区域水权交易市场。推进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发展技术要素市场,打通数据壁垒,融入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加强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开发数据产品,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拓展数据市场化价值化路径。畅通劳动力和人才流动渠道,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规范化建设。

第三节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迭代、标准迭代、措施迭代、服务迭代,深化拓展“暖城暖企”行动,持续擦亮“暖城五心”营商环境品牌,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深入实施政务服务优化提升行动,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扩容提质,推动“人工智能+政务服务”场景应用,健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体系,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智能化建设,实现政务服务更加“好办、易办”。推动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和常态化实施,深化关联事项集成办、容缺事项承诺办、异地事项跨域办、政策服务免申办,实现更多领域更大范围的部门协同和服务集成。推行惠企政策直达快享。

加速完善信用体系。积极申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一体推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构建覆盖全市各类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库,高效整合市场监管、税务、司法、金融等多部门信用数据,实现全量归集与互联共享。建立科学、公正、透明的信用评价机制,实施精准信用评级。拓展“信用+”应用场景。强化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依法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第四节 深化财政金融领域改革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落实国家税收制度改革部署,推进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改革。加强税收征管能力建设,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深化市与旗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形成权责清晰、区域均衡、运转高效的财政关系,落实好符合绿色发展导向的财税政策,扎实做好消费税征收环节下划地方相关改革承接工作,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畅通抵扣链条。强化财政资源统筹能力,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各类财政性资金整合力度,提升资金配置效率和整体使用效益,集中财力保障重大战略任务。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进零基预算,加强预算绩效和财政预算评审管理及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支持税收贡献大、收入增速较快的旗区和园区高质量发展。

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引导金融机构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和数字金融等“五篇大文章”,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鼓励发展股权融资、债权融资、政策类融资,创新发展资产证券化、融资租赁、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私募基金等新模式。推动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发展数字金融、区块链技术应用等金融科技业态。实施企业上市培育攻坚计划。抓好债券资金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地方金融监管能力建设,强化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早期纠正和应急处置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第十三章 优化区域经济布局,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上再突破

增强发展的整体性和协调性,探索城乡融合发展新路径,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

第一节 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

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健全“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强化各级各类空间规划的统筹编制与实施管理,组织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维护更新和五年实施评估,实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协同优化农牧业经济“三区”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确保与主体功能区战略深度融合、相互支撑。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引导要素向优势区域集中。合理规划人口规模、城镇体系与产业发展方向,实施差异化的空间引导策略,推动形成与资源环境禀赋相匹配、与区域功能定位相协调的人口、城镇和产业发展格局,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的系统性和整体性。

强化主体功能区战略实施。以主体功能为导向,保持城市化地区、农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格局总体稳定,促进各类区域差异化协同发展。优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以及各类管控边界,分区分类实施差别化、精细化用途管制。推动解决耕地、林地、草地等领域存在的权属交叉重叠及“一地多证”问题,通过统一确权登记、加强数据整合与管理协同,厘清权责边界。逐步有序缩小生态承载能力接近极限区域人口规模,推动各类自然保护地人口收缩转移。

第二节 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

完善新型城镇化格局。坚持人口、产业、城镇、交通等一体规划,分类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强化功能互补、产业协同与要素流动,引导小城镇差异化发展,促进大中小城镇协同发展,完善以东康阿为中心、旗府所在地和重点经济镇为重点、建制镇为依托的新型城镇化格局。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科学有序推进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提高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质量。

提升中心城区辐射力。推动东康阿和鄂尔多斯高新区组团式、网络化、同城化发展,促进空间衔接、产业协作、设施联通、治理联动。推进中心城区一体化规划、建设、治理。有序推动东胜区城市更新,增强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质,提升商贸、文体、健康等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打造市级商贸服务中心。支持康巴什区重点发展总部经济、金融服务、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打造区域性现代服务业中心,建设高品质城市核心区。推动阿勒腾席热镇构建种类齐全、分布广泛、功能完善的服务体系。

发展特色县域经济。坚持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旅则旅,优化县域经济布局,加强产业协作、错位发展,做强做优主导产业,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实现一旗一主导、一域一特色,打造工业强旗。深度推进空间衔接、产城融合,加强工业园区所在镇配套服务设施规划布局,提升人口吸附、集聚能力。实施城关镇提升行动,支持有条件的城镇打造产业强镇、文旅大镇、生态名镇、康养小镇。

专栏24特色县域经济发展重点

达拉特旗。发挥新能源优势,协同发展绿色高载能产业和现代农牧业,建设新能源基地重要承载区及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重点区域。

准格尔旗。依托煤炭、煤电、煤化工产业基础,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产业链延伸,建设能源产业和煤化工产业重要承载基地、战略资源和精细化工产业基地。

伊金霍洛旗。聚焦“风光氢储车”产业链,构建新能源产业体系,建设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的重要承载区、绿色低碳发展先行区,与东胜和康巴什共建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

乌审旗。立足煤炭、天然气资源和区位优势,建设蒙陕宁“金三角”重要节点,全力建设鄂尔多斯国家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基地核心区,推动能源化工、新能源、新材料与农牧业转型升级,构建绿色循环产业体系。

杭锦旗。依托风光资源优势和黄河流域生态条件,大力发展新能源及生态农牧业,推动生态产业化发展,建设荒漠化生态综合治理县域样板区、黄河“几字弯”沙漠草原旅游区、内蒙古品牌农畜产品输出区。

鄂托克旗。强化绿色焦化、氯碱化工产业优势,延伸精细化工和新材料产业链,建设呼包鄂与周边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引领区、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及羊绒产业的重要承载区。

鄂托克前旗。发挥上海庙能源化工基地和红色旅游资源优势,推动能源经济与文旅产业协同发展,建设“双碳”实践先行区、红色文化传承区、乡村振兴样板区。

第三节 推进城市内涵式发展

深入实施城市更新。全面开展城市体检,统筹实施一批民生工程、安全工程、发展工程,通过有机更新实现城市“新陈代谢”。因地制宜推进城中村、老旧小区、危旧房改造,逐年解决加装电梯、停车、充电等难题,统筹城市供水、供热、燃气、排水等老旧地下管线改造升级。强化“微改造、精提升”,积极推进小规模、渐进式更新,健全完善多元化城市建设投融资方式,加快构建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推进历史文化保护与特色街区更新建设,推动商业街、步行街“微更新”改造,盘活老旧街区服务功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升城际、城内通勤效率。建设“人、城、境、业”高度和谐统一的公园城市,加强综合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等建设改造,不断丰富“公园+”应用场景,深入推进城市园林绿化,推进中心城区、老旧城区新建改造小微绿地。

全面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构建城市生命线安全感知“一张图”,推进全国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工作体系试点建设。高水平建设海绵城市,推进城市防洪和内涝治理,统筹用好工程性措施与非工程性措施,补齐防汛排涝抗灾基础设施短板。加强高层建筑消防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房屋安全保障水平。有序推进物资储备、人防工程等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城市精细化治理。创新城市治理理念、模式、手段,注重城市柔性治理、人文关怀。统筹推进文明城市常态化创建与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巩固,通过深化文明实践、强化市容环境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洁净水平。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加快完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城市智能体实质化运行,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与城市治理融合,推动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深化“1+N”暖城智治系统,加快建设城建档案数字化平台,完善CIM(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加快智慧社区和数字家庭建设。

第十四章 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在建设文化强市上展新貌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用好丰富多彩的文化资源,推动文化建设在正本清源、守正创新中不断取得新成就,为现代化鄂尔多斯建设凝聚强大精神力量、提供有利文化条件。

第一节 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深化党的创新理论学研宣教。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动“理响暖城”品牌建设,加强各级“理论学习轻骑兵”宣讲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理论宣讲活动,持续提升理论研究咨政服务效能。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融入社会发展、融入日常生活。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发挥“文明暖城”网络思想政治工作室作用,持续优化“线上+线下”双线融合的思想政治工作新模式。推进校园文化建设,用好红色资源,加强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

实施精神文明示范引领工程。统筹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巩固拓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整合宣传思想文化服务资源,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提升。大力弘扬诚信文化与廉洁文化,营造崇德向善的社会风尚。持续推进移风易俗,以“乡风小院”等为载体,加强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建设。落实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推进全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广泛开展全民性科普活动,加强青少年科学兴趣引导和培养,形成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深化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推进新闻宣传和网络舆论一体化管理。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和管理,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文化领域治理能力。

第二节 繁荣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行动,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坚持文化惠民,广泛开展面向基层、惠及全民的文化活动,打造“百团千场下基层”“优秀剧目展演”等系列惠民品牌,常态化举办群众文艺汇演、广场舞大赛、群众歌咏、主题艺术展览及“村晚”等乡村文体活动。推进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支持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空间拓展服务内容、提供延时错时服务,持续打造“暖城喜阅”全民阅读品牌,加大“你阅读我买单”便民借阅、“你点我送”艺术普及培训、读者夜校、市民艺术学校等特色文化服务力度。加强新时代乌兰牧骑职能建设,实施乌兰牧骑创作提升计划。加快公共文化数字化、档案史志信息化建设。

提高文艺精品创作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实施“暖城”文艺创作计划,在文学、影视、舞台艺术等领域加强前端扶持与后端激励,集中资源打造精品力作。推动短剧、微视频等网络视听作品创作传播,促进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健康发展。健全文化人才选拔、培育、使用和激励机制,加大对领军人才、中青年骨干的培养支持,深化与院校、剧院等机构合作,建设德才兼备的文化人才队伍,加强对基层文艺工作者的培训指导,营造尊重个性、鼓励创新、激发活力的文化人才发展环境。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推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和系统监管督察,实施文物平安工程,保护好长城、秦直道、阿尔寨石窟等遗址。完善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与责任体系,推进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持续推动“一舞一调两歌”等非遗项目保护、传承、利用,支持文学、艺术、影视、动漫、游戏等领域开展以文化遗产为主题的精品创作,实现文化遗产在当代社会的创造性转化。

提升文化产业发展水平。实施一批文化产业项目,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的优秀文化企业和品牌,推动文化市场更加繁荣、规范、有序。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激发创作活力,支持文艺精品进入市场,拓展演出、展览、版权贸易等渠道。积极承办国家级、自治区级重要文艺展演与赛事,提升城市文化影响力。探索“公益+市场”运营模式,提升文化文物单位创造活力,依托馆藏文化资源开发文化创意产品,持续挖掘鄂尔多斯青铜文化内涵。深化文化与科技融合,创新文化消费模式,培育发展云展览、数字博物馆、AI创作等新兴业态,打造沉浸式、互动式文化体验场景,构建数字文化消费新生态。

第三节 提升文化传播力影响力

构建对外传播矩阵。围绕服务“一带一路”和向北开放桥头堡建设,构建多位一体、协同联动的对外传播体系,全面提升国际传播效能。建好用好鄂尔多斯国际传播中心,整合优化现有海外传播平台矩阵,创新载体与方式,开展多语种传播,不断扩大运维规模,进一步塑造“暖城”IP和一流城市形象。深化拓展鄂尔多斯国际传播人才研修交流中心功能,加强国际传播人才培养,为对外传播和文化交流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平台支撑。

讲好新时代鄂尔多斯故事。做好重大主题、重要活动对外宣传,结合中国式现代化鄂尔多斯实践,打造精品采访线路和采访点,以荒漠化防治和绿色转型发展为核心,讲好新时代鄂尔多斯故事。积极拓展对外文化交流渠道,开展留学生植树、“一带一路”国际青少年交流营、“感知鄂尔多斯”等多层次文化交流活动,扩大海外“朋友圈”,推动更多文化企业和优秀文化产品走向全国、走向世界,显著提升鄂尔多斯文化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十五章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在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上迈出新步伐

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公共财政支出优先服务保障民生,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一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夯实公共服务普惠基础。以提升发展基础薄弱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为重点推进区域均等,以提升教育医疗等服务质量、优化基本公共服务布局、提高农村牧区居民补助水平为着力点推进城乡均等,以先实现制度覆盖、再实现待遇同等为路径推进群体均等。更加注重投资于人、服务于民生,扩大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有效投资,落实好自治区“十大民生工程”,推进“四个保障”“四个就近”“四个提升”更加可感可及。推动更多公共服务向基层下沉、向农村牧区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保障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与本地居民享有同等基本公共服务,深化同城待遇。

完善公共服务保障机制。加快破除户籍、地域限制等体制机制障碍,健全财政转移支付机制,引导教育、医疗、文化等资源向人口集聚区和重点城镇布局。通过系列机制创新与精准施策,推动实现区域、城乡、人群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性差距基本消除,让发展成果公平惠及每一位常住居民。加强旗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统筹,完善投入保障长效机制。建设高效、优质、便捷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推动服务可及性显著提升。建立健全存量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利用机制,优化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全面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提升公共服务“软建设”水平。

第二节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将促进就业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建立健全产业规划、重大项目与就业影响评估联动机制。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完善人力资源供需匹配机制,强化重点产业集群的人力资源预测与调度。强化择业和用人观念引导,弘扬工匠精神。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深入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促进更多劳动者实现技能就业、技能增收。加大创业支持力度,建设创业孵化平台、众创空间及返乡创业园,因地制宜布局专业化载体,集成政策与服务,增强创业带动就业效应。

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塑造现代化人力资源体系,构建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市、旗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四级就业服务平台提档升级,健全“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网络,推动“根数据库”“一表通”人社服务场景应用,强化供需精准对接。提升零工市场与基层就业服务工作站质效,提高就业公共服务可及性、均等化和专业化水平,推动资源向农村牧区延伸。完善就业影响评估和监测预警,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营造公平有序就业环境。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有效治理就业歧视、欠薪欠保、违法裁员等乱象。

兜牢重点群体就业底线。坚持分类帮扶、精准施策,守住就业安全底线。实施稳岗扩容提质工程,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援企稳岗支持力度,延续优化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构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分层分类就业体系,落实退役军人安置与培训,持续优化妇女创业就业支持政策,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力度。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线、保基本作用,推动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深化跨区域劳务协作,拓宽就业渠道。

第三节 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

多渠道促进居民增收。有效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推动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支付保障等机制,在重点行业及企业推行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引导企业合理增资并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加力扩围实施以工代赈。持续完善住房、社保等配套支持政策,鼓励发展租赁业务,规范发展居民理财产品。支持发展个体经济,扶持发展现代农牧业,通过“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带动农牧民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

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着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收入分配机制,初次分配着重促进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多得,提高劳动者报酬的分配比重,健全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决定报酬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充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促进和规范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引导和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推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步缩小,加大对农牧区、发展相对落后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重点向教育、医疗、就业等民生领域倾斜。

第四节 建设教育强市

突出新时代立德树人。实施“暖城思政”育人品牌建设工程,促进思政课堂和社会课堂有效融合。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劳动习惯养成计划、“书香浸润暖城”全民阅读工程、学生科学素养培育“沃土计划”,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和宪法法治教育,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推进基础教育扩优提质。推进更多资源、资金、项目向教育倾斜。实施教育部“市县结合”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健全适应人口变化的基础教育资源调配机制,建立学龄人口变化预警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减负提质,规范各校办学行为,着力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因地制宜推进小班化教学。试点实施小初高十二年一贯制、初高中一体化、初高中贯通培养、托幼一体化等多种办学模式,加强教育资源跨学段动态调整和余缺调配。全部旗区整体推进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实施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增加普通高中学位供给,支持每个旗区建成1所自治区优质或特色普通高中。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启动建设专门学校。

健全现代化职业教育体系。发展适应新技术和产业升级需要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升职业学校办学能力,建设市域产教联合体,打造一批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支持建设企业实训基地,推行“订单式”人才培养,探索开设现代学徒制示范班。支持旗区办好职业高中。探索职业教育高专本贯通培养机制,构建入学即入职、毕业即就业模式。

增强高等教育综合实力。筹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深化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建成投运内蒙古工业大学新能源学院,与内蒙古师范大学合作建设人工智能学院,与西安交通大学、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哈萨克斯坦国立大学共建国际合作办学机构。开展“升本建硕培博”行动,推动鄂尔多斯职业学院、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优势专业实现升本,支持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建设本科大学,推动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建设,推进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开展本硕博联合培养。

培优建强教师队伍。实施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行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立分层分类教师培养体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重点培育基础教育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与青年教学能手,推动教师教育理念更新与教学能力提升。完善教师招聘机制,扩大公费师范生培养规模,重点补充农村牧区、紧缺学科教师,促进校长、教师在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合理流动。完善教师职称评审与薪酬激励机制,保障教师待遇,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

第五节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推动社会保险扩面提质。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重点聚焦新就业形态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落实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优化线上线下服务。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实上级社保待遇调整相关规定。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自治区统筹标准调整各项医保政策。发挥各类商业保险补充保障作用,落实职业伤害保障制度,扩大失业、工伤保险覆盖面,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筑牢职业安全网。扩大补充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全面推广应用自治区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

健全分层分类综合保障。强化对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的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保障。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夯实低保、特困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动态调整社会救助标准。统筹推进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协同发力,加强对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家庭救助。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强化临时救助应急、过渡、补充、衔接作用,推进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救助。推行“物质+服务”的服务类社会救助模式。加强对空巢老人、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群体服务保障,完善社会福利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健全就业、教育、健康等领域权益保障制度。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全面改善殡葬服务供给,加强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与管理。

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立足民生需求与城市发展实际,统筹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推进现房销售。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全面提高住房设计、建造、材料及运维标准,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推动物业管理向规范化、精细化、人性化转型升级。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构建“租、售、补”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满足城镇工薪群体和各类困难家庭基本住房需求,推动将稳定就业居住的未落户常住人口困难家庭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探索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合理调控房地产开发规模,全面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

第六节 深化健康鄂尔多斯建设

统筹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方位保障人民健康,关口前移系统降低人民群众患病风险,加快实现“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持续提高人均预期寿命和人民健康水平。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推进分级诊疗,加强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质扩面。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保障水平。开展新一轮领先重点学科建设行动,分批分级建设专科集群。建成“国家肝胆精益化诊疗分中心”“内蒙古西部肿瘤医疗中心”等一批高水平诊疗中心。学习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机制。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动建立更加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推进全民健康数智化建设,实现全域医疗数据共享,构建智慧医疗生态。

传承发展中医药(蒙医药)。深入开展中医药(蒙医药)振兴行动,促进全市中医药(蒙医药)事业全面进步。加强公立中医(蒙医)医院服务能力与特色专科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建设高水平中医(蒙医)制剂室,支持各级公立中医(蒙医)医院与区内外科研院所开展院内制剂备案前的实验室研究。依托市蒙医医院院士工作站,推动“草麝香”“白益母草”等道地药材的药学研究和成果转化,推进中医药(蒙医药)在预防、治疗、康复、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全面发挥作用。加强中医药(蒙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丰富文化长廊、标本馆内涵,将中医药(蒙医药)健康理念融入群众生活。

培优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加强医疗卫生队伍能力和作风建设,建立“刚性+柔性”双轨并行的人才引育机制。大力引进高精尖医疗专家、紧缺专科医师、高水平医疗团队,柔性引进国家级知名专家。健全人才培养体系,依托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基层医务人员能力提升。以公益性为导向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分配制度,强化医疗人才职称评审向临床一线、基层岗位倾斜,激发人才队伍活力。

夯实公共卫生安全体系。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疾控体系建设,推动建设自治区级西部区域公共卫生中心,构建“医防融合、平急结合”的公共卫生安全体系。提高传染病救治能力,完善传染病医疗救治网络,加强鼠疫、布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强化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据资源共享。推动院前急救体制改革,在城市核心区建设120直属急救站,提升血液保障和应急供应能力。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发展防治康管全链条服务。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按要求规范设置疾病预防控制科。加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倡导“治未病”理念,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完善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普及红十字应急救护常识,定期开展演练,筑牢公共卫生安全防线。加大过敏性鼻炎的流行病学调查力度,科学推进蒿草、花粉等过敏原和病媒生物防控协同治理。

提高体育综合竞争力。统筹推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建设体育强市。推动群众身边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打造“10分钟健身圈”,实现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档升级,实施群众身边体育运动空间扩容计划,利用“金角银边”地段建设“小而美”的全民健身场地。推动建设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市、旗区两级足球青训中心。提升青少年体育竞技水平,巩固体教融合成果,适当引进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体育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实施品牌赛事引育工程,积极申办大型赛事,扩大鄂尔多斯市足球联赛、草原村排、“暖城”大赛车等体育赛事影响力。

专栏25医疗卫生资源建设提质工程

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新建一座集婴幼儿照护、培训、科研教学于一体的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托育服务机构提供卫生保健、优生优育、儿童早期发展促进、从业人员培训、托育服务管理等业务指导。

市中心血站建设项目。建设集血液采集、检测、制备、储存、供应以及业务管理、科研教学于一体的中心血站。

市中心医院东胜部院区提升改造项目。新建市中心医院东胜部内科大楼。

第七节 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健康发展。倡导正确的婚育观,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优化生育支持政策和激励措施,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落实生育保险、生育休假等制度;完善生育补贴、住房支持等配套政策,推广“生育友好岗”就业模式;加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发展普惠托育和托幼一体化服务,构建多元供给体系,城市社区托育实现全覆盖,并逐步向农村牧区延伸。加强妇女和儿童健康服务,提升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发展“医育结合”服务。将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建设,优化教育、医疗、文体等公共服务供给,健全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开展儿童友好社区、学校创建,为儿童健康成长提供全方位保障。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机制,加强妇女儿童活动场所建设。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两补”政策,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坚持党管青年原则和青年优先发展理念,构建更多适合青年发展场景,营造青年成长成才良好环境。优化青年发展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和保障体系,着力推进“暖青优才”“暖青多趣”“暖青友好”“暖青生力”四大行动。加强青少年服务阵地建设,搭建青年就业创业平台,开展青年求职能力实训,举办青年创业创新大赛,为青年提供就业信息、创业指导、融资支持等服务。优化青年住房保障,丰富青年文化生活。建立青年参与城市治理机制,鼓励青年参与社区建设、志愿服务等活动,增强青年对城市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营造孝老敬老社会环境。进一步丰富老年文体服务,推动公共文体服务设施向老年人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展老年教育。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旗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广“固定+流动”牧区养老服务模式,设置养老服务“大篷车”。推广社区养老与居家养老相结合,扩大为老餐厅覆盖,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发展医养结合服务,支持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加强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扩大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供给。大力发展银发经济,促进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软硬件产品在养老服务领域深度应用。建立健全困难老年人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特殊困难老年人、高龄独居老人、空巢老人探访关爱服务。全面推进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建设社区乐龄设施。到“十五五”末,老年友好型社区建成率达到50%。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和执法力度。

第十六章 健全规划编制及实施机制,有效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要求,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把党的领导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和推动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加强组织保障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以落实党中央精神为前提开展工作,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推动理论武装走深走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健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链条、闭环式工作机制,完善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和报告、通报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强化政治监督,深化政治巡察,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坚决抓好中央巡视、中央环保督察、审计署审计等各类反馈问题整改,以整改促提升。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五个堡垒”要求,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推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常态化推进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健全授权用权制权相统一、清晰透明可追溯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权力配置、运行的规范和监督。保持“两个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引领形成良好发展环境。

打造一流干部队伍。从严从实抓好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闯新路、进前列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深入落实民族地区干部“四个特别”重要要求,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教育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强化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充分发挥各级党校和内蒙古城川干部学院主渠道作用,推动干部大讲学习、深入调研、真抓实干、清正廉洁,增强“八种本领”、强化“七种思维能力”,更好担负现代化建设重任。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者撑腰鼓劲,有效激发干部队伍内生动力和整体活力。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兴务实之风、弘扬清廉之风、养成俭朴之风,狠刹各种不正之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以过硬作风创造一流业绩。深入开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为基层干部干事创业创造良好条件。

第二节 健全规划制定和落实机制

加强规划衔接协调。坚持下位规划服从上位规划、下级规划服务上级规划、等位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理顺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的相互关系,形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避免交叉重复和矛盾冲突,发挥规划的整体合力。

落实规划实施责任。提高规划执行力,确保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十五五”发展的部署要求落实落地。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责任体系,明确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旗区、各部门具体负责的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将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年度计划、落实到具体责任主体。把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各有关部门、地方领导班子和干部评价体系,作为改进政府工作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强化规划实施监督评估。综合运用第三方评估、专家评估、社会评估等多种方式,有序开展规划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期末总结评估,加大对规划主要目标任务跟踪反馈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规划实施中的倾向性、潜在性问题。规划调整应按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执行。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对规划实施的监督,发挥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对推进规划实施的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