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

工信部原〔2026〕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鞍钢集团有限公司、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

现将修订后的《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施行,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6年4月29日

《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