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府办发〔2025〕57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鄂尔多斯市“暖城盛惠”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2025年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26日

鄂尔多斯市“暖城盛惠”提振消费

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以旧换新等工作决策部署,优化消费环境增强消费意愿,针对性解决制约消费的突出矛盾问题,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需求牵引、因地制宜”的原则,加力扩围实施“两新”政策,统筹做好优增量和盘存量的关系,持续提振汽车、手机数码等购新消费和餐饮百货等传统消费。顺应消费新形势新趋势,坚持“政策+活动”双轮驱动,采取发放消费券、有奖发票、开展以旧换新、举办专项活动、搭建商住、文旅、教体、会展等融合消费场景,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多元化的扩大消费活动100场以上(重点活动39项)。积极扩大大宗消费、外来消费、数字消费,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提振消费格局,激发消费潜力,更好发挥消费在稳增长、促创新、强功能、惠民生中的作用。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08亿元、同比增长6%左右,新增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100家左右。

二、重点举措

(一)“暖城钜惠”消费补贴活动

推动建设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开展购新车(含摩托车)、二手车消费补贴活动,同时鼓励和支持汽车维修、美容、装配等汽车后市场主体以市场化优惠方式参与活动;推动建设二手商品流通试点(以二手车为主要商品),培育壮大二手车经营主体,持续落实二手车销售“反向开票”、异地交易登记等便利化措施;加强汽车领域信息共享,支持第三方二手车信息查询平台发展,促进二手车放心便利交易;延续开展新购6000元以上手机数码消费补贴。

1.暖城乐购·购新车(含摩托车)消费补贴

(1)购车日期:在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以购车发票时间为准)。

(2)落户日期:在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1月10日期间(以登记证时间为准)。

(3)补贴标准:消费者在我市购买新车且在我市落户(新能源车价税合计不超过33.9万元可在全国范围内落户;以上情况若在我市落户除享受相关补贴外均可免费领取部分景区门票),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可按照不计税价3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6000元、20万元(含)—30万元的补贴5000元、10万元(含)—20万元的补贴4000元、5万元(含)—10万元的补贴3000元、5万元以下的补贴2000元,在“鄂尔多斯市商务”微信公众号“暖城乐购·购新车消费补贴”栏目进行申报(一个车架号限申请一次补贴)。

(4)预计成效:带动50000辆新车消费、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00亿元左右,消费带动比1:50左右。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

2.暖城乐购·购二手车消费补贴

(1)购车日期:在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以购车发票时间为准)。

(2)落户日期:在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1月10日期间(以登记证时间为准)。

(3)补贴标准:消费者在我市购买2020年1月1日后首次注册登记的二手乘用车且在我市落户,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汽车销售企业同时出具二手车反向开票留档资料对应佐证),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可按照车价合计15万元(含)以上的补贴3000元、10万元(含)—15万元的补贴2000元、5万元(含)—10万元的补贴1500元、1万元(含)—5万元的补贴500元,在“鄂尔多斯市商务”微信公众号“暖城乐购·购二手车消费补贴”栏目进行申报(一个车架号限申请一次补贴)。

(4)预计成效:带动12500辆二手车消费、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8.75亿元左右,消费带动比1:37.5左右。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3.暖城乐购·购6000元以上手机数码消费补贴

(1)购机日期: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

(2)补贴标准:个人消费者新购6000元以上手机数码产品并开具我市发票的,每件补贴10%、最多补贴1000元。每人可在“暖城乐购”抖音直播间或“云游鄂尔多斯”微信小程序各享受一次。

(3)预计成效:带动30000台手机数码消费、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8亿元左右,消费带动比1:6左右。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

(二)“暖城相惠”消费融合活动

1.宜居暖城·购房消费补贴

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加力实施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探索降低物业费用,充分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潜力。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适时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在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购房并备案的消费者根据具体政策情况给予1%、1.5%、2%、2.5%的购房补贴,购买住宅和非住宅商品房单套补贴金额最高均不超过7万元,预计带动住宅销售5000套左右、带动消费50亿元左右,消费带动比高于1:50。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

2.歌游暖城·文旅消费补贴

在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鼓励市内旅行社招徕国内游客到我市旅游,对通过旅游包机和旅游专列组织的团队游客、在我市开展研学旅游和康养旅居的市外游客给予补贴;持续打造“暖城七点半”夜间文旅消费品牌,鼓励市场主体增加夜间特色消费项目;继续通过“云游鄂尔多斯”微信小程序发放文旅消费券和分批次面向全国游客发售鄂尔多斯旅游一卡通年卡;持续打造“跟着演出去旅行”“跟着展会去旅行”“跟着赛事去旅行”等品牌,鼓励市场主体承接、引进大型商演活动,承办一批顶流演唱会、音乐节,给予售票金额一定比例的消费补贴;支持新媒体开展鄂尔多斯文旅的宣传推广。全年接待国内游客和实现旅游总消费同比增长10%以上。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

3.乐动暖城·教体培训消费补贴

开展“暖城乐学”活动,向参加体育兴趣培训班的幼儿和青少年学生发放培训消费补贴券,即1000元减免200元,满2000元减免400元,满3000元减免600元,每次消费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元。承办NYBO青少年篮球公开赛全国总决赛、“奔跑吧·少年”2025年全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联赛软式棒垒球总决赛、全国东西南北中羽毛球大赛青少年赛等10余项国家级高水平赛事,举办市级体育赛事活动100项,培育鄂尔多斯草原村排、村BA、蒙超联赛、星空鄂马、暖城大赛车等一批体育品牌赛事,面向参赛者发放住宿、餐饮消费补贴券即100元减免20元,满200元减免40元,满300元减免60元;同时面向参赛者和观众发放体育用品消费补贴券,每次消费补贴最高均不超过1000元。发放体育馆、篮球馆、游泳馆、瑜伽馆等各类有偿体育设施场所消费券,每次消费补贴最高均不超过500元。预计带动教体消费5亿元以上,消费带动比达到1:5以上。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

4.颐养暖城·适老化产品消费补贴

推进全社会适老化改造,整体推进老年助餐服务。积极发展银发经济、银发旅游等产业,释放银发消费市场潜力。发放“银龄乐购”消费补贴,主要用于老年人购买相关电子智能类、器械类养老辅具、适老化产品。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分层分类救助帮扶,提高专项救助水平。加强完全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支持,给予服务类年卡、次卡补贴。预计带动银龄消费1000万元以上,消费带动比达到1:5以上。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5.多味暖城·农牧产品消费补贴

设立“暖城多味一鄂尔多斯高原农牧优品线上线下展销专区”,线上与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合作,开设农产品线上销售专店专场;线下创建“暖城多味”授权旗舰店、销售专店专区。按照《鄂尔多斯市持续深入推进消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暖城多味”促消费活动,依托“鄂尔多斯市消费帮扶助农周暨暖城多味消夏周”“鄂尔多斯市消费帮扶年货节”等消费帮扶活动,同时开展鄂尔多斯“暖城多味”美食评选和农产品进社区、进高校、进机关、进企业等活动。鼓励引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食堂优先选用本地优质“学生奶”“校园餐原材料”等农产品。开展“暖城多味”农产品消费补贴活动,消费带动比达到1:5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市财政局

6.安康暖城·康养消费补贴

切实减轻家庭育儿经济负担,促进托育服务消费,推动托育行业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托育需求。从秋季开始,为市民发放5000张“托育消费补贴券”,每天发放100张。消费券以电子券形式发放,凡是鄂尔多斯市未满三周岁婴幼儿可从“鄂尔多斯健康宝”小程序(通过公平合理评审确认后)领取一张“500元托育消费补贴券”。托育消费券采用直接抵扣方式使用,市民消费满1000元以上,可抵扣“500元托育消费补贴券”,补贴券可在全市已经备案的普惠托育机构(包含幼儿园开始的托班)使用,每名婴幼儿每学期限用一张消费券。预计带动康养消费1500万元以上,消费带动比达到1:6以上。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财政局

7.工惠暖城·工会会员单位消费补贴

将带薪年休假执行情况作为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内容,将工会经费用于节日慰问品、职工健身、文化体育等消费领域,通过工会媒体平台宣传优惠政策、组织会员参与活动。通过“北疆工惠”APP面向全市会员开展普惠活动,切实助力消费促进工作取得实效。预计带动工会会员单位人员消费亿元以上,消费带动比达到1:3以上。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8.同行暖城·出租车消费补贴

通过财政资金支持的方式,鼓励和引导经营者更换在用燃油(含油改气)出租汽车,加快推进我市新能源出租汽车的推广应用,构建绿色发展交通体系,对到期更新的巡游出租汽车,给予实际出资方每辆车定额补贴;对充电桩、无线充电设施及出租汽车专用换电站的出资方给予建设补贴。预计带动相关消费亿元以上,消费带动比达到1:10以上。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9.集采暖城·团购消费补贴

各相关单位按季度统筹调度市内外游客、各行政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市内劳模代表、优秀退伍军人等群体进行团购消费意愿登记并在双新大会、国际煤博会、国际羊绒羊毛大会、智能网联汽车成果展等各类会展活动中开辟消费专区,支持外贸产品拓内销,开展外贸优品中华行活动,引导我市外贸代工企业加快培育自主内销品牌。由市商务局对接相关零售企业并提供商品名单,参与活动企业按照“团购价”方式进行集体销售,预计带动相关消费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业联合会、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能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贸促会等各有关部门

(三)“贷来金惠”金融赋能消费活动

鼓励金融机构利用市场开拓资金叠加“以旧换新”优惠政策,推出信用卡分期消费0利息优惠和分期金额档位的满额立减优惠,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个人消费贷款投放力度,合理设置消费贷款额度、期限、利率。支持符合条件的消费、文化旅游等领域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加强财税、金融、产业、投资等政策与消费政策的协同,促进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构建更加有利于促消费的政策体系。

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鄂尔多斯监管分局

(四)“暖城共惠”市旗联动消费活动

各旗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及时清理消费不合理的限制,不搞“一刀切”和层层加码。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社会集团采购,不得变相设置所有制、商户评级等采购门槛。鼓励各旗区对促销活动、社区集市、户外展示、招牌设施设置等简化审批流程。加大对夜间消费集聚区域的经营活动场地、公共交通运力、临时停车泊位等配套保障力度(可在非节假日免费开放停车泊位吸引消费)。结合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和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加快配齐购物、餐饮、家政、维修等社区居民服务网点。以跨部门联合方式提升监管抽查效率,对大众消费场所无事不扰。

1.开展“乐购东胜·共享暖城”消费促进活动。在东胜区汽车促消费活动并发放1500万元购车消费补贴;在重大节假日、会议、会展、体育赛事、演唱会及寒暑假旅游旺季等期间,结合实际开展文体商旅融合促消费活动,同时发放1500万元消费补贴,新增入统企业20家以上,带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5亿元,消费带动比达到1:16以上。

责任单位:东胜区人民政府

2.开展“约惠康巴什”消费促进活动。在康巴什区按照“月月有活动 期期有主题”开展多品类消费促进活动,重点聚焦新能源汽车、手机、平板、智能手表等新兴行业,同时涵盖餐饮、食品百货零售、电器零售、汽油等众多品类,通过“多多评”平台发放1800万元消费补贴,新增入统企业10家以上,带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亿元,消费带动比达到1:22以上。

责任单位: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3.开展“伊起乐购·惠享生活”消费促进活动。将促消费和惠民生结合起来,精准实施惠民帮扶消费补贴,开展汽车消费惠民促进活动发放800万元消费券,开展家装促消费活动发放300万元消费券,投入50万元举办“伊金霍洛旗美食争霸赛”,打造集“餐饮休闲+亲子游乐”为一体的水岸新城暖街,形成多元化消费网络,新增入统企业10家以上,带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5亿元,消费带动比达到1:21以上。

责任单位: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4.开展“达你所愿”消费促进活动。创新设计“购车赠餐饮券→餐饮消费积分兑换住宿权益→住宿返家电优惠券→家电消费联动购车试驾体验”的消费增值闭环。通过债权凭证(消费券)的形式发放消费补贴1000万元,新增入统企业10家以上,带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亿元,消费带动比达到1:30以上。

责任单位: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5.开展“惠聚准格尔”消费促进活动。重点围绕绿色消费方面,举办惠民车展、发放餐饮商超消费券3000万元;因地制宜打造夜间经济,推动夜间美食街等经济的多元化发展,激发夜间消费新动力,新增入统企业15家以上,带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5亿元,消费带动比达到1:16以上。

责任单位: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6.开展“绿惠乌审”消费促进活动。开展乌审旗“春启惠民”购车补贴和车展下乡活动,发放消费补贴400万元;发放商超、餐饮、成品油等消费券90万元;利用那达慕开展“寻味乌审”活动,评选出乌审旗名小吃、名店各10家;年底开展“共富共享”年货节促消费活动,新增入统企业10家以上,带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2亿元,消费带动比达到1:24以上。

责任单位:乌审旗人民政府

7.开展“惠享杭锦”消费促进活动。全年发放汽车购置补贴及手机数码、电动两轮车、商超、餐饮消费券600万元,同时开展车展下乡、进牧区活动,新增入统企业10家以上,带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5亿元,消费带动比达到1:25以上。

责任单位:杭锦旗人民政府

8.开展“可爱鄂托克·惠购享不停”消费促进活动。结合各级家电汽车、数码产品、机电设备等补贴政策和市、旗两级诚实守信工作重点,投入1000万元引领商务领域企业在铸诚信、优环境、惠民生上开展活动,新增入统企业10家以上,带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亿元,消费带动比达到1:30以上。

责任单位: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9.开展“质惠前旗”消费促进活动。坚持文化、消费、惠民“三位一体”,不断挖掘自身特色资源,全力放大惠民政策的消费拉动作用和乘数效应。安排活动资金1200万元,将促进汽车消费工作贯穿全年,在夏、秋季节,借助“草原村排”影响力,结合赛事安排,探索“村排+消费”新模式,激发消费新活力,新增入统企业10家以上,带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6亿元,消费带动比达到1:30以上。

责任单位: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

10.开展“暖城共惠”·消费促进活动。市商务局会同各旗区组织开展惠民消费促进活动,在吃住行、游购娱等方面深度对接、联动发展,发放百货、超市、餐饮、住宿、成品油消费券。在全市65个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开展“一店一早”“一菜一修”“一老一小”多种业态促消费活动方案评比活动,鼓励“跨界”消费补贴互动(在餐饮店消费达到一定金额后配发美容美发消费券、在美容美发店消费达到一定金额后配发汽车清洗消费券等,以此类推),为评比出的优秀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促消费活动方案匹配消费券。同时开展“惠理万家”·家政消费补贴活动。具体发放标准、比例、时间由市商务局与各旗区根据市场消费情况动态制定,带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亿元,消费带动比达到1:5以上。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旗区人民政府

(五)“惠政予民”政企联动消费活动

1.“焕新锦时”·四季消费品补贴专场活动。争取自治区内贸流通资金,并安排市级资金,开展三场消费品以旧换新专场活动(夏秋冬各1场)。在专场活动举办前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和活动宣传,在展销会举办中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展览并开展消费补贴抽奖、消费盲盒抽取等矩阵活动,带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5亿元。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2.“惠致千里”·乐购直播助力消费促进活动。争取自治区内贸流通资金,并安排80万元市级资金开展100场线上宣传带货活动。搭建消费品以旧换新主题直播间,每场邀请不同行业、不同品牌的零售企业做客直播间,同时开展直播带货、政策宣传品赠送等,带动消费1亿元。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3.“惠聚好物”·瑧选商城消费促进活动。深入实施数字消费提升行动,大力培育品质电商。争取自治区内贸流通资金,在抖音“暖城乐购·瑧选商城”开展30场商旅文体及便民一刻钟生活圈融合消费促进活动,根据重要节日节点对零售、餐饮、住宿等各方面发放消费券,带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500万元,消费带动比达到1:5以上。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4.“暖意惠动”·商场消费补贴

2025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商场开展消费补贴活动(匹配20%满减政府消费券):疯狂年中庆,年中商品大促,市集文化,现场大型抽奖,会员体验互动,购物满额赠礼,传播民族文化,提升节日氛围和客流量;暑期清凉购物季,夏季商品折扣(服装、凉鞋、防晒用品等)、暑期亲子活动(儿童电影放映、手工课堂)、购物满额抽奖(奖品为旅游券、电子产品等),吸引学生和家庭客群,提升夏季商品销量;中秋节团圆购物节,中秋主题商品促销(月饼、礼盒、酒类等)、中秋晚会(文艺表演、灯谜竞猜)、购物满额赠送中秋礼品,提升节日氛围,吸引家庭客群;国庆黄金周购物狂欢,全场大促(低至3折,限时抢购)、国庆主题互动(爱国主题展览、红歌比赛)、购物满额抽奖(奖品为家电、旅游券等),提升客流量和销售额,打造年度购物高峰。带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5000万元,消费带动比达到1:5以上。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5.“惠风和畅”·超市消费补贴

2025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超市开展消费补贴活动(匹配20%满减政府消费券):直播带货、限时秒杀、爆品直降,商超内设置“鄂尔多斯特产专区”,推广本地农副产品。针对老年群体推出“电话下单+免费配送”服务,覆盖生活必需品及药品。推出“夏日爆款,第二件半价”活动;“满额抽奖”,奖品有空调扇、凉席等;设立“清凉好物”专区,集中展示风扇、遮阳伞等夏日用品;情侣购物满131.4元享8.8折;“情侣默契大考验”互动游戏,获胜者得情侣对戒、巧克力礼盒等;设立“七夕浪漫专区”,展销鲜花、情侣饰品等;9月1日-9月10日,活动门店学习用品满50元减10元;“开学心愿抽奖”,消费满80元抽奖,奖品有平板电脑、书包等;设立“开学必备”专区,展示文具、笔记本、生活用品等;10月1日-10月7日,全场商品满200元减20元;举办“国庆文艺汇演”,邀请社区表演团队,设置互动环节;设立“国庆特色商品区”,展销各地特产、红色主题纪念品;11月23日-11月30日,会员购物满150元送感恩礼包;“感恩抽奖”,消费满100元抽奖,奖品有小家电、购物卡;设立“感恩特惠区”,推出粮油、日用品等特惠商品。12月22日-12月25日,年货节商品优惠,消费满88元送水杯;举办“新年寻宝”活动,在超市内藏小礼品;设立“新年欢乐区”,展销新年饰品、巧克力等;在超市特定区域设置“整蛊购物区”,摆放外观与正常商品相似但有整蛊设计的物品,如仿真肥皂、巧克力等;每周开展“周末限时秒杀”直播,推出限定商品(如网红文具、家居好物)。带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5000万元,消费带动比达到1:5以上。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6.“惠食暖味”·餐饮消费补贴

2025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餐饮企业等开展消费补贴活动(匹配20%满减政府消费券):提升餐饮服务品质,支持发展特色餐饮。举办“鄂尔多斯美食市集”等线下集市活动,开展创意菜、节气菜、老年养生餐、亲子餐等细分赛道,推出特色主题宴和餐饮首店‌,因地制宜打造“美食名村”“美食名镇”,培育餐饮业全产业链对接合作平台和促消费平台,发展“数字+餐饮”、培育知名餐饮品牌、发展特色小吃产业,实施地域餐饮品牌培育工程,培育知名餐饮品牌,支持小吃企业品牌化、标准化发展,培育特色小吃产业集群和发展基地。尤其在消费淡季的第四季度加大补贴力度并创新活动开展形式。带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5000万元,消费带动比达到1:5以上。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7.“惠享暖居”·住宿消费补贴

2025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酒店开展消费补贴活动(匹配20%满减政府消费券):应用互联网、物联网、VR、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改造建设零接触、低接触式服务型酒店,创新“住宿+国学”“住宿+文创”“住宿+微演艺”等融合服务模式,推出一批文化主题酒店、艺术主题酒店等特色主题酒店,发展一店一特色的个性化服务品牌。带动消费5000万元,消费带动比达到1:5以上。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8.“喜悦暖城”·图书消费补贴

2025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图书商城开展消费补贴活动(匹配20%满减政府消费券)。带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000万元,消费带动比达到1:5以上。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六)“暖城多惠”·优化消费环境

1.消费首店“多”一点

聚焦零售、餐饮领域,开拓国货“潮品”增量市场。鼓励国内外优质商品和餐饮品牌在我市开设首店、举办首发首秀首展。组织开展“购在鄂尔多斯”系列活动,打造鄂尔多斯消费名品方阵。对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开业并合法持续经营满3个月的经认定首次入驻品牌首店,根据经营情况分阶段给予最高30万元(个体15万元)消费券支持,带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5000万元。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2.消费场景“多”一点

深入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和“千集万店”改造提升,加强旗区物流配送中心和乡村终端物流配送设施建设。积极发展智慧商圈、沉浸式体验空间等,推动传统百货等实体店改造成为新型商业场所。对2025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开业并合法持续经营满3个月且销售额达到500万元(含)—1亿元的给予10万元消费券支持,销售额达到1亿元(含)—10亿元的给予20万元消费券支持,销售额达到10亿元(含)以上的给予50万元消费券支持。带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5000万元。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3.消费保障“多”一点

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守护消费”执法行动。规范市场秩序。加强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协作联动,多元化解消费争议,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网络销售、直播带货领域“全网最低价”等不合理经营行为,倡导实价优质,依法严厉打击售卖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监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5〕5号)指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广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推进智慧加油站、成品油流通大数据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市719家加油站安装加油机智慧监督管理系统,全面检查加油站的纳税情况,严厉打击计量作弊和偷逃税行为。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市公安局

4.分类优化“多”一点

积极引导制造业企业“工贸分离”“产销分离”“主辅分离”,对2025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工服分离后持续经营满3个月的贸易企业,销售额达到500万元(含)—1亿元的给予10万元消费券支持,销售额达到1亿元(含)—10亿元的给予20万元消费券支持,销售额达到10亿元(含)以上的给予50万元消费券支持。带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5000万元。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七)“点滴聚惠”·有奖发票活动

2025年7月1日有奖发票活动开始之日起,次月5日抽取上月开具的发票,一等奖30名1000元消费券、二等奖90名800元消费券、三等奖180名500元消费券、年终特等奖3名(奖品为汽车、手机数码产品、家电家具产品待定)。中奖结果通过“鄂尔多斯市商务”微信公众号公布,结果公布后15日内现场领取消费券。带动消费1000万元。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司法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八)“周周集惠”·周末消费活动

以周为单位,搭建消费品以旧换新主题直播间,同时开展直播带货、政策宣传品赠送等活动。开展电竞游戏比赛、街头三人篮球赛、街头三人足球赛、汽车一把倒库赛、城市元宇宙快闪、AI灵感实验室、绿色再生计划、零碳生活节、街头艺术共创、深夜食堂×品牌限定、小小工程师训练营、星空露营派对、国风中秋游园会等30场周末活动;培育多元化二手商品流通主体,创新二手商品流通方式。搭建便捷的本地二手交易平台,帮助消费者以低成本获取所需物品,同时实现闲置物品价值最大化。通过线上表单提交物品信息及照片,审核后分配摊位编号‌进行卖家确认;划分书籍、电子设备、生活用品、服饰等专区,便于买家筛选‌;卖家自主定价,建议标注原价与折价比例‌;支持现金、移动支付,鼓励以物换物‌;设置捐赠通道,未售出物品可自愿捐赠至贫困地区,由公益组织统一接收‌;开展“1元拍卖会”“闲置盲盒交换”等趣味活动;提供物品清洁、维修服务等10场二手绿色消费活动。活动中匹配零售、餐饮等各类消费企业参与,以活动聚人气、带商气。带动消费2000万元。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九)“惠享直通车”·汽车下乡消费活动

聚合全市各类汽车销售企业,收集市内各乡镇农牧民购车型号、价格、用途等需求,在7月、8月、9月集中在乡镇开展汽车下乡展示消费活动。活动现场设置展示区、摆放适合农村、牧区使用的汽车车型,安排销售人员为农牧民详细介绍汽车的性能、配置、价格、优惠政策等信息。设置专门的试乘试驾路线,让农牧民亲身体验汽车的驾驶感受。邀请汽车专家或技术人员举办汽车下乡知识讲座,提高农牧民汽车使用的安全意识。与汽车厂家联合推出特价车型,带动消费500万元。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十)“暖城约惠”·暖城人游暖城消费活动

严格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单位职工购买鄂尔多斯旅游一卡通和景区年卡,鼓励旅游景区在淡季(一季度、四季度)免门票,共同推进“鄂尔多斯人游鄂尔多斯”活动,配套给予“暖城消消乐”惠民消费券。推出针对市内居民点旅游路线,涵盖自然景观、历史文化遗迹、工业旅游和城市休闲游。在各景区举办民俗文化展示,开展传统手工制作售卖活动,匹配消费补贴。带动消费500万元。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

七、消费补贴资金安排

该活动方案经初步测算需列入市级财政预算总额7亿元左右。商务领域4.804亿元,其中购新车消费补贴安排市级资金3亿元,含400万元的车辆审核软件使用和服务、审计、政策宣传、活动组织等费用;购二手车消费补贴安排市级资金5000万元,含150万元的车辆审核软件使用和服务、审计、政策宣传、活动组织等费用;手机数码补贴安排市级资金3000万元,含100万元的审计、政策宣传、活动组织等费用;“暖城共惠”活动安排市级资金2000万元,按照市、旗区两级事权比例分级承担;“惠政予民”政企联动消费活动争取自治区内贸流通资金500万元并安排市级资金4400万元,含120万元线下活动组织费、80万元线上平台直播间运营费,市商务局根据消费市场实际情况调整消费补贴品类;“暖城多惠”优化消费环境安排市级资金3000万元;“点滴聚惠”有奖发票活动安排市级资金240万元,含115万元司法公证、发票收集程序、奖品费用;“周周集惠”·周末消费活动安排市级资金200万元;“惠享直通车”汽车下乡消费活动安排市级资金100万元;“暖城约惠”暖城人游暖城消费活动安排市级资金100万元;住建领域8000万元;文旅领域9000万元;教体领域1.12亿元(含审计、平台运行经费);农牧领域2000万元;卫健领域250万元。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制定实施细则并由市财政统筹安排相关资金,市财政提前下达消费补贴资金支持活动开展;各责任单位按季度、按月根据市场消费情况,对各领域消费补贴的发放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不确定超出部分由市财政及时予以保障,提升全市消费水平,打造鄂尔多斯诚信品牌。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抓紧细化措施。各旗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强对消费促进活动保障,指导企业积极参与,组织策划相关配套活动,在消费惠民、助企方面发挥作用。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积极统筹推进,确保促进消费各项措施及时落地、落到实处。

(二)强化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旗区、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 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密切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政策有效落实。市财政局负责资金安排,并协调金融机构参与活动,市直各有关部门负责自行开展本领域消费促进活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市公安局负责依法依规打击以各种方式骗取补贴的违法行为,市统计局负责做好应统尽统及数据分析,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负责做好群众对活动的咨询和投诉的解答,市司法局配合做好有奖发票的公证,各旗区人民政府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旗区、各部门要发挥好媒体舆论宣传引导作用,利用各自宣传渠道,让消费促进政策广泛知晓,增强消费升级信心,鼓励消费者通过“以旧换新”方式进行消费,形成鼓励绿色消费、智能消费的良好氛围,及时报道我市消费促进工作成果,吸引外来消费。

(四)强化政策带动,扩展活动方式。鼓励各公益性事业单位承担消费券发放工作,鼓励各旗区积极创新出台消费补贴政策,多样化开展消费促进活动。

(五)强化督促检查,做好政策评估。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要组织开展消费促进政策绩效评价和审计工作,发现弄虚作假、骗补资金以及质量、价格等问题的,及时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健全消费促进政策评估机制,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确保每项政策惠及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