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全国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

第三阶段建设院校及建设专业名单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全国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第三阶段建设院校及建设专业名单的通知》(人社厅函〔2025〕9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积极推进技工院校建设工作。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加快推进技工院校建设相关工作,《通知》公布的18所技工院校所在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尽快开展推进建设工作专题研究,组织承担建设任务的院校相关人员制定工作推进计划,加强指导,积极协调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厅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改革 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实施意见》(内人社发〔2022〕91号)有关要求,争取项目和资金投入,确保院校和专业建设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扎实落实技工院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同步推进技工院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对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教发〔2023〕3号)工作要求,认真梳理辖区内技工院校情况,抓紧时间补齐短板,确保顺利完成工作目标。

三、全面开展工学一体化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111号)工作要求,对标梳理本地区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工作推进情况,重点关注未列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已公布三个阶段建设院校目录内的技工院校,大力推进工学一体化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技工院校技能人才培养能力。

附件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全国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第三阶段建设院校及建设专业名单的通知.pdf

附件2:全区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第三阶段建设院校及建设专业名单.pdf.pdf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