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科成字〔2026〕61号

各盟市科技局,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意见》(国发〔2026〕7号),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自治区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强科技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不断壮大自治区科技服务业市场主体规模,打造良好科创服务生态,强化科技服务支撑作用,推动全区科技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内科发〔2024〕89号),现将2026年度支持科技服务业企业效能提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与要求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以下简称“科技服务业”)主要包括研究和试验发展(行业代码M73)、专业技术服务业(行业代码M74)、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行业代码M75)3个大类、19个中类(详见附件1、附件2),本项目主要支持科技服务业规上企业提质攻关、中小企业成长加速、科创服务生态营造三个方向,每个方向支持20家左右。具体如下:

方向一(指南代码F01):规上企业提质攻关项目

研究内容:支持我区规模以上科技服务业企业围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传统产业领域的科技服务需求,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形成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模式、新方案,带动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积极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重构服务流程、优化服务供给、拓展高附加值服务链条,推动企业从单一服务向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实现规模与质量双提升。

考核目标:结项时应完成技术指标和经济效益指标,形成1套以上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模式/新方案等,并在申报书中明确可量化指标;培训技术经纪人数量10人次以上,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50人次以上,年度技术合同交易额同比增长10%以上,实现企业营收正增长。

方向二(指南代码F02):中小企业成长加速项目

研究内容:支持科技服务业中小企业在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农牧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推广服务、检验检测认证、工程设计、地质勘查、工业设计等领域,围绕打造特色产品和服务开展技术研发,通过技术创新提高服务能力和产品竞争力,快速成长为科技服务业规模企业。

考核目标:结项时应完成技术指标和经济效益指标,形成1套新工艺/新技术/新方法/新模式/新方案等,并在申报书中明确可量化指标;培训技术经纪人数量10人次以上,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50人次以上,年度技术合同交易额同比增长15%以上,实现企业营收快速增长,且原则上应发展成为科技服务业规模企业。

方向三(指南代码F03):科创服务生态营造项目

研究内容:支持科技服务业小微企业打造学术交流、成果对接、产业衔接相融合的科创服务模式,营造良好科创服务生态。模式一:“科创服务平台+品牌活动”。支持打造网站(网页)、APP、小程序等科创服务平台,聚集相关科创资源,并配套产业对接、宣讲培训、创业孵化、科技金融等系列品牌活动;模式二:“学术交流平台+展示/赛事”。支持以国际性、全国性重大学术交流活动为平台载体,引聚各类科创资源在内蒙古发展,并配套成果展示或创新赛事等内容(模式一、模式二任选其一)。鼓励与区外合作打造科创服务模式,推动各类资源融入自治区科创服务体系,带动我区科技服务业发展。

考核目标:结项时形成成熟的科创服务模式,并提交运行报告,年度技术合同交易额同比增长20%以上,且应发展成为“统计部门重点监测入库的科技服务业企业”。同时还需完成下列指标:模式一,举办系列品牌活动≥5场,服务各类创新主体数量≥100家;模式二,重大学术交流活动参与人数≥200人/场,参与活动的外省市主体占比≥20%。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

1.规上企业提质攻关项目、中小企业成长加速项目、科创服务生态营造项目的牵头申报单位须为在内蒙古自治区注册的科技服务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含)前。规上企业提质攻关项目申报单位须为规模以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2025年1-12月累计营收1000万元及以上,统计行业代码为M73、M74、M75;中小企业成长加速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具备快速成长为规模企业潜力的科技服务业中小企业,2025年1-12月累计营收在500-1000万元的统计部门重点监测入库企业;科创服务生态营造项目申报单位须为科技服务业小微企业,2025年1-12月累计营收在100-500万元,且在科技厅科技服务业调查系统已注册的企业。

2.申报项目的企业主体应具备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具有较高的市场认可度、社会认可度,提交《科技服务业企业科技创新服务能力综合评估报告》。申报科创服务生态营造项目的科技服务业企业科技创新服务能力综合评估等级应达到C以上,申报中小企业成长加速项目的科技服务业企业科技创新服务能力综合评估等级和规上企业提质攻关项目的科技服务业企业科技创新服务能力综合评估等级应达到B以上(综合评估主要内容见附件3)。

3.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完善的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制度,运行管理规范。

4.企业作为牵头单位申报项目,需生产和经营情况良好,并提供近3年(2023年、2024年、2025年)报送税务局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2年的,需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5.未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机构不得作为牵头单位。

(二)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6年9月10日以后出生),项目负责人将在项目实施期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应由项目申报单位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2.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的正式职工,为保证项目顺利完成,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项目负责人已承担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在研2项及以上的,不得申报(自然科学基金、揭榜挂帅、自治区级以上创新平台、科技领军等项目负责人不在限项范围内);同一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选取本征集通知中1个研究方向进行申报。

4.政府部门(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

(三)申报项目

1.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

2.项目可下设课题,课题数量不超过3个(含),项目牵头及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5家(含)。

3.申报单位自主确定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至少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4.项目主要考核指标应为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模式,以及关键部件、实验装置/系统、应用解决方案等标志性成果的研究开发及应用。以论文发表作为主要研发目标的项目不属于本次申报范围。项目所形成的核心知识产权,其所有权应归内蒙古自治区独有或共有。

5.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个归口管理部门推荐申报,只能申报1个科技计划类别,不得通过变化项目名称申报,不得跨计划类别重复申报。对于在以往财政资金(含其他部门管理的财政专项资金)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省市自治区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创新点。

6.方向一:规上企业提质攻关,单个项目申请财政资金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含);方向二:中小企业成长加速项目,单个项目申请财政资金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含);方向三:科创服务生态营造项目,单个项目申请财政资金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含)。项目申请的执行期不超过2年(含)。牵头申报单位应具备资金配套能力,须提供不低于财政资金1:1的配套资金承诺书。

7.联合申报项目须提供联合申报协议。项目参与人所在单位非牵头单位的,均视为合作单位。联合申报协议应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协议有效期等。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分别签订协议,应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字、项目(课题)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签字和签署日期等。

8.申报单位提出的工作任务须与项目申报经费相匹配。财政科技资金严格按照项目实际需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原则上区外参与单位经费分配额度不得过半。

(四)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要求

1.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人员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信用领域“黑名单”记录。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申报单位应对申报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和弄虚作假。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工作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行为规范,不得同时将研究内容相同或者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的项目类别由不同的申报人或者申报单位提出,不得将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报。如发现信息不实、重复申报等违反科研诚信行为,将取消当年申报及项目立项资格,并视情况纳入科研失信记录。

2.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人员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拟开展的科技活动应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涉及科技部《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

三、申报流程

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网址https://f.nmkjt.org.cn)网上填报,其他方式申报项目不予受理(网上申报流程及操作说明书可注册登录后在系统内下载)。

(一)网上申报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8:00至2026年9月27日16:00,申报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

1.申报单位管理员账号

已注册账号单位可直接登录;新申请的申报项目单位登录网址,按要求填写注册信息并提交至归口管理部门,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成单位管理员账号。盟市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所属注册地申报项目单位账号;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审核所属单位申报账号。

2.申报单位申报人账号

申报人账号由单位管理账号自行分配,项目申报人应通过申报人账号申报项目,不允许通过管理账号直接申报项目。

3.在线提交

项目申报人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大小不超过10M,彩色扫描为PDF格式),提交至单位管理账号(所报材料均不能涉密);申报单位使用单位管理账号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归口管理部门。

4.在线签章

申报书中项目牵头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名章(或个人签字)均使用电子印章,由申报单位管理员统一签章。请在申报截止前办理好电子印章(建议提前7天以上,登录内蒙古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官网:http://ws.nmgca.com:8880办理)。相关附件所需单位公章和个人名章(或个人签字)无需电子印章,线下盖章、签字后扫描成PDF格式上传系统。

(二)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推荐

1.归口管理部门要加强所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材料的完整性、相符性进行初审。

2.申报单位属自治区有关厅局及部门管理的,由其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申报单位属地方管理的,由盟市科技局审核推荐。中央驻自治区企事业单位、自治区高等院校(属于一级预算单位)和科研院所、无主管部门的其他自治区单位,由单位内部审核后直接推荐。

3.请各归口管理部门于2026年9月30日16:00前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推荐文件扫描件和系统生成的推荐项目清单(盖章)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上传。

四、申报咨询

序号

咨询类别

部门

联系电话

1

业务咨询

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

0471-6328614

2

组织推荐

科技资源统筹处

0471-6328603

3

预算编制

0471-6328604

4

科研诚信

监督评估与科研诚信处

0471-6328633

5

信息系统

技术支持

0471-6328801

6

电子印章办理

内蒙古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

0471-962366

附件: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通过网络下载)

      2.《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科技服务业部分,通过网络下载)

      3.科技服务业企业科技创新服务能力综合评估主要内容

      4.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6年9月11日   

附件:
附件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pdf
附件2.《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科技服务业部分).xlsx
附件3科技服务业企业科技创新服务能力综合评估主要内容.docx
附件4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科技服务业.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