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科技局、各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内科平字〔2025〕1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考核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内科平字〔2024〕4号),自治区科技厅对建设期满3年的4家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进行了定期评估,现将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请通过评估的各中心认真总结经验,针对中心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和改进措施,制订三年运行实施方案(2026-2028年)并附三年建设目标表,于6月26日前报送科技厅。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强化中心实体化运行,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履行法人主体责任;强化创新能力建设,引进培育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开展应用导向的关键共性技术,持续产出标志性科技成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建立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体制机制,形成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引领示范。科技厅将对评估结果为“优秀”和“合格”的中心予以分类支持。
特此通知。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定期评估结果
(联系人:乔 旭 郝艳君;联系电话:0471-6328587)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6年6月22日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定期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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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中心名称 |
建设单位 |
评估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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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内蒙古自治区动物疫苗技术创新中心 |
内蒙古金宇保灵生物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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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内蒙古自治区生物育种技术创新中心 |
兴安盟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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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内蒙古自治区大豆产业技术创新中心 |
呼伦贝尔市农投农业科技研发有限公司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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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内蒙古自治区BDO产业技术创新中心 |
内蒙古毕迪欧产业技术创新有限公司 |
合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