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内科平字〔2025〕16号)、《内蒙古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考核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内科平字〔2024〕4号),经自评估、现场考察、综合评议等程序,现将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2026年度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动物疫苗技术创新中心拟评定为优秀等次,内蒙古自治区生物育种技术创新中心等3家创新中心拟评定为合格等次。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6月12日至6月18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我厅反映,书面意见应列举异议理由及相关事实证据。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监督评估与科研诚信处  0471-6328633

机关纪委  0471-6328717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2026年度评估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6年6月12日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2026年度评估结果

序号

中心名称

建设单位

评估结果

1

内蒙古自治区动物疫苗技术创新中心

内蒙古金宇保灵生物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优秀

2

内蒙古自治区生物育种技术创新中心

兴安盟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合格

3

内蒙古自治区大豆产业技术创新中心

呼伦贝尔市农投农业科技研发有限公司

合格

4

内蒙古自治区BDO产业技术创新中心

内蒙古毕迪欧产业技术创新有限公司

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