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按照《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初审,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拟推荐4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构(第六批)。同时对已公布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构进行复核,3家评价机构不符合复核要求,拟从已公布评价机构推荐名单中予以删除。现予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公示时间: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9日
联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联系电话:0471—4861032
电子邮件:nmgjxwjnc@163.com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构(第六批)拟推荐名单
2.拟从评价机构推荐名单中予以删除的机构名单
2026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