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工信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常态化组织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内工信中小字〔2025〕536号)有关要求,各盟市按季度组织开展了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经申报、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三一(巴彦淖尔)风电装备有限公司等215家企业为内蒙古自治区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三年,现予以公告。

附件:2026年第一批次创新型中小企业公告名单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