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起,一批新规正式施行,将解决信用修复、未成年人保护、医疗管理、消费维权等多领域热点问题,直接影响我们的生活,一文了解。
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不再公示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信用修复管理办法》,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办法》从明确分类标准、优化办理流程、加强协同联动三方面入手,推动建立以“信用中国”网站为统一总窗口的协同机制,实现失信信息的精准分类、修复办理流程的标准化、修复结果的全国同步更新。
针对部分轻微失信信息公示导致“过罚不当”等问题,《办法》将失信信息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个类型。“以简易程序对信用主体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以普通程序对信用主体作出的警告、通报批评行政处罚信息”等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不再公示。
企业信用等级由3级优化为5级
海关总署发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4月1日起全面施行。
AEO(认证经营者)制度是《信用办法》的核心内容,此次修订最重要的变化是将企业信用等级由原来的3级优化为5级:高级认证企业、认证企业、常规企业、失信企业、严重失信企业,明确高级认证企业和认证企业是中国的AEO企业。
《信用办法》还专门设立了容错机制和失信信息修复机制,给予犯小错的企业整改机会,给失信企业搭建信用重塑通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