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科政字〔2026〕15号

各盟市科技局,满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自治区科普阵地建设,提升科普工作成效,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实施方案》(内科政字〔2024〕3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内科政字〔2024〕37号)等文件要求,自治区科技厅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复核评估工作。评估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请复核评估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的科普示范基地继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科普阵地建设,强化科普工作能力,推动全区科普示范基地工作成效持续提升;复核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4家科普示范基地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要求,重点围绕科普宣传、科普活动、运行管理等方面(参照复核评估评分表)进行整改,限期一年,到期后参加复核评估。

燕谷坊生态农业燕麦科普示范基地(依托单位:内蒙古燕谷坊生态农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基地放弃此次评估,按规定撤销其内蒙古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称号,并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交还内蒙古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牌匾,具体事宜联系属地科技管理部门。

附件: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复核评估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6年3月31日    

附件:
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复核评估结果.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