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科基字〔2026〕12号

各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多元投入体系,引导和整合社会资源投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内科基字〔2024〕2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内科基字〔2025〕3号)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一般联合基金联合资助方征集工作。请符合条件的依托单位提出申请,已纳入原联合基金依托单位的无需重复申报。正式文件于2026年4月20日(星期一)前报送至科技厅基础处,电子版发送至nmgkjt_jcc@126.com ,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内科基字〔2025〕3号)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6年3月26日   

(联系人:周 慧,联系方式:0471-6328716 13614714656)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