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鄂尔多斯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力打造“法治暖城”特色品牌,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被中央依法治国办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有力有序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委和市人民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跟进学,形成了“头雁效应”。举办全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领导干部大讲堂等法治培训420余次,组织260名处级干部旁听庭审,各级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
(二)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率先垂范,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从宏观谋划、微观落实层面,做到整体与细节并重,全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落实情况。高质量开展市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18次,均由法律专家或经验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者开展授课。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全面落实述法工作,市、旗区两级697名“一把手”实现述法全覆盖。突出法治建设考核精准性,形成7项可量化、可评比、可追溯的指标。结合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精准开展法治督察,一体推动“述、考、评、督、责”衔接贯通、综合发力。
二、坚持改革引领,政府职能转变提速提效
(一)持续擦亮营商环境品牌。深化“暖城·五心”营商环境品牌建设,发布优化营商环境6.0版,率先建成全区首个“无证明城市”试点,连续6年在全区营商环境评估中排名第一。升级助企纾困2.0版,建立“六本账”,拖欠企业账款动态清零,帮助978户企业达成订单81.6亿元,市场主体达到36.7万户。
(二)加快推动数字政府建设。坚持以数字技术赋能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推进城市智能体2.0建设,搭建“一网统管”基础底座,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升级。市人民政府网站在清华大学《2025年网上政府创新发展报告》中位列全国地级市第6名,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平台入选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2025数字政府创新成果与实践案例”。
(三)高标推进诚信建设工程。聚焦以守信践诺筑牢法治政府根基,统筹推动诚信建设工程33项年度重点任务落地落实,加快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信用体系,在42个重点领域推行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帮助3664家企业“信用代证”3795次。我市在全国地级市信用监测排名位居前列。
三、坚持源头规范,制度供给质量不断提高
(一)进一步推动科学立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鄂尔多斯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鄂尔多斯市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促进条例》《鄂尔多斯市库布其沙漠毛乌素沙地治理条例》等3件地方性法规,修改《鄂尔多斯市绿色矿山建设管理条例》等8件地方性法规。全面完成市人民政府2025年规章立法工作计划,出台《鄂尔多斯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二)进一步严格备案审查。对现行有效的39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决定继续执行268件,新修订15件,废止84件,宣布失效27件。建立市本级合法性审核与公平竞争审查衔接联动机制,提升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的规范化水平,获评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第七届“法治政府奖”。
(三)进一步规范依法决策。修订《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工作细则》。出台《2025年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审查政府规范文件19件,审查政府协议40件,出具法律意见147份。
四、坚持执法为民,行政执法效能全面提升
(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30个重点执法领域编制公布行政执法事项、行政检查事项“两张清单”,全面梳理调整行政执法事项,公布行政执法主体548个、行政执法人员8181名。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从事法制审核的人员均达到本部门执法人员总数的5%以上。
(二)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制定实施《鄂尔多斯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为企业减负六条措施(试行)》,清理行政执法主体11个、行政执法事项564项,公示涉企行政检查事项7735项。对36个执法领域行政检查抽查事项进行整合,全市行政检查同比下降30.3%。
(三)持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指导各级执法部门健全学习培训制度机制,发放全区统一行政执法证2597套,组织700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率98.7%。发放法律知识工具书2万余册,开展“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扫码入企”等集中培训,有效提升执法队伍能力。
五、坚持内外监督,行政权力运行规范透明
(一)内外监督凝聚工作合力。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62件、政协提案314件。连续4年开展市政府工作部门“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活动,广泛倾听意见建议,接受市民监督,回应群众关切。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
(二)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编制形成各旗区、市直各部门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万余条、政策解读418件、惠企便民政策37件。举办全市政务信息公开专题培训班,指导推动依法依规高质量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已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91件。
(三)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全市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10.09%。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接收行政复议申请1726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609件,调解和解率23.4%;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326件,纠错率16.8%,同比下降4.5%。
六、坚持法治惠民,基层社会治理赋能增效
(一)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建立人民调解组织1165个,设立个人调解工作室100个,4957名调解员持证上岗,成功调处矛盾纠纷1.9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8%。举办全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大比武”等活动,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能力。
(二)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积极推行法律援助“市域通办”制度、“一站式”服务模式,常态化开展“法援惠民生”“法援春风暖军心”等活动,受理援助案件3133件,接待咨询6058人次,帮助2936名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挽回经济损失2562.38万元。我市法律援助案件在司法部年度案件质量评估中综合优良率80%、合格率100%,位列自治区第一。
(三)深化普法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圆满收官,线下举办“宪法宣传日”“法治年货节”“民法典进企业”等主题活动20场,惠及群众3万余人次。线上推出《直播说法》《交广有话说》等法治节目235期。举办“暖城法治大讲堂”暨法治体检8场,惠及企业管理人员2100余人。
一年来,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政府立法的前瞻性谋划还需进一步强化;行政部门法治人才培养工作有待加强,法律顾问发挥作用不够充分,法制审核的刚性约束还需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府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等。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巩固深化拓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实政府立法工作,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管理法治化水平,鼓励和支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提升法治能力,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全面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