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百强民营企业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本盟市区域内尚未列入产改项目试点、综合示范点或助推企业名单的30家自治区民企100强企业,全部纳入本级产改重点推进企业范围,实现百强民企产改工作全覆盖。

围绕强化培育,梯次推进目标,《通知》提出,对纳入重点推进范围的30家企业,各盟市工会要加强指导培育。支持其先行先试,以建会入会和规范化建设为基础,在思想引领、建功立业、素质提升、地位提高、队伍壮大等方面积极探索有效模式。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示范性强的企业,要优先推荐申报自治区级产改“助推企业”,并积极培育其成为示范典型,形成“重点推进-助推企业-综合示范”的梯次培养格局,打造民企产改的标杆集群。

为确保改革实效,《通知》要求各盟市工会要整合资源,多措并举支持重点民企深化产改。要加强政策服务,主动送政策、送指导上门服务,理解和运用好产改相关政策;搭建赋能平台,广泛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支持企业开展技能培训与认定;强化权益保障,要有针对性地指导企业健全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障产业工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注重典型引领,要及时总结推广重点民企产改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宣传交流,营造良好氛围。

《通知》强调,深化民营企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意义重大,全区各级工会要主动担当作为,切实扛起属地指导责任。将30家重点民企产改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建立工作清单,强化跟踪调度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不断壮大全区产业工人队伍,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功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