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拥军同志执业多年,热爱律师职业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在民事、刑事业务领域有较高的专业水平,有从事诉讼、仲裁、调解等法律业务的丰富经验,服务质量和工作业绩受到服务对象、行业内部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从2013年至2021年连续8年被鄂尔多斯市司法局、鄂尔多斯市律协评为“优秀律师”,2022年5月被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评为“全区优秀律师”,1999年—2003年 黑龙江大学学习,2012年—2015年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学习;2004年—2006年 北京众鑫律师事务所工作;2006年—2016年10月 内蒙古三恒律师事务所实习、专职律师;2016年11月至今  内蒙古申发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主任;2022年5月被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评为“全区优秀律师”; 2022年1月14日,被中共鄂尔多斯市律师行业委员会、鄂尔多斯市律师协会评为“2020-2021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主任”;2022年1月14日,被鄂尔多斯市司法局、鄂尔多斯市律师协会评
为“2019-2021年度优秀律师”;2020年7月1日,被中共鄂尔多斯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9年5月1日,被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司法局评为“2018年度法律援助先进个人”;2018年9月7日,被鄂尔多斯市司法局、鄂尔多斯市律师协会评为“2013-2018年度全市优秀律师”;2011年8月1日,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企业法律顾问协会评为2009-2011年度全区企业法律顾问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