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厅最新消息:6月,自治区财政下达首批汽车以旧换新补贴2.14亿元,支持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着力促进内蒙古汽车消费市场升温,进一步打造高效能、低能耗产业发展格局,按照国务院相关工作部署和《内蒙古自治区汽车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要求,自治区财政厅积极统筹财力,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在中央财政补贴基础上,将补贴标准提高2000元/辆。即: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个人消费者购买非营运新能源乘用车、2.0L(含)排放标准以下的非营运燃油乘用车,分别按照12000元/辆、9000元/辆的补贴标准给予补贴。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按照汽车以旧换新工作进度,会同有关部门拨付后续补贴资金,助力全区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进一步促进自治区汽车消费升级,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激发市场活力。